26 歲前溜冰教練在討論區,看到有網友提出交換女伴私密照,為了看網友女友的私密照,遂向對方發送中學時期前女友的裸照及影片,包括顯示前女友胸部、裙底及為他手淫等。該男子早前承認非禮、製作及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 9 罪,周一(13 日)在區院被判囚 12 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邀請判社服令;暫委法官王證瑜指,被告重犯機會中至高,雖然部分控罪中,被告與事主為同校情侶,涉案行為亦得到其同意,但兩人分手後,「縱使後者(事主)不斷要求佢刪除物品,仍然繼續管有物品,直至佢 23 歲」,更為了與網上的人交換色情物品,而「自私自利地」發布物品,涉 82 張照片及 4 條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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