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歲中國籍男子涉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在 2001 年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同年在香港申請身份證時,假稱教育程度為高等教育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
案件周一(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 日提訊,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接納,被告續准以合共 40 萬元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歲中國籍男子涉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在 2001 年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同年在香港申請身份證時,假稱教育程度為高等教育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
案件周一(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 日提訊,期間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接納,被告續准以合共 40 萬元保釋。
38 歲中國籍男子涉前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在 2009 年獲澳洲國立大學頒授商業學學士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 1 月 21 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被告的假學歷證書。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押後,准被告以原有 25 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一名中國籍女子涉於 2023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一(1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下令被告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
34 歲中國籍女子涉 2024 年申請「高才通」計劃來港時,訛稱 2012 年獲雪梨科技大學頒授經濟學商業學士學位,同年在香港申請身份證時,假稱教育程度為研究生或以上,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兩罪。案件周一(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於 2024 年申請「高才通」計劃來港時,訛稱持有澳洲蒙納士大學學士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並充公 20 萬元保釋金。
一名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澳洲蒙納士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10 月 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早前收取文件後,曾去信與入境處商討,現時未有結果,希望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4 日再訊,獲裁判官莫子聰接納。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包括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42 歲持雙程證的內地女子,去年涉訛稱在雪梨科技大學畢業,透過「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五(2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准以 1 萬元現金及 1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等候 10 月 24 日再訊。
內地女子涉於 2023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一(2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署理裁判官鄭紀航押後至 11 月 10 日再訊,待控方考慮認罪協商及索取法律意見。女子獲准以 25 萬元現金及 20 萬元人事擔保等條件繼續保釋。
兩名內地男子涉於 2023 年至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分別虛報自己持有澳洲蒙納士大學學位,或全年收入達 250 萬港元以上,被起訴「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原定周四(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兩人同告缺席,辯方指兩人都因病留醫內地,未能應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關注情況可疑,指若被告缺乏有效原因繼續缺席聆訊,或考慮發拘捕令及充公保釋金。兩案分別押後至 10 月 30 日及 31 日再訊。
翻查報道,兩名男子於今年 8 月案件分別首提堂時,亦同告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