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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31-4.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31-4.6

Podcast: 上周焦點: 元朗7.21 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42 歲男子周五(5 日)在區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是首名「非白衣人」罪成。案情指,被告涉英龍圍對抗。 法官李慶年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案件下周三判刑,被告須還押。 記協提司法覆核 挑戰收緊記者查車牌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周五(5 日)入禀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挑戰運輸署署長今年一月就車牌查冊實施的新安排。 入禀狀指,運輸署安排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原則不一致,不合理地要求記者就其調查提交鉅細無遺詳情,例如相關申請符合哪些公眾利益、為何記者手上資料不足以進行報道等;又指自新措施實施逾 3 個月,署方處理為新聞採訪目的而查冊的申請,不合理地漫長及緩慢,至今未有任何記者成功查冊,要求法庭裁定運輸署現行政策違憲。 黎智英案 楊清奇7日供詞整合 黎智英國安案已展開 50 多日審訊,繼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先後作供,第三名「從犯證人」、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亦於 3 月中完成 7 日作供。楊清奇形容《蘋果》是「鳥籠自主」,不論是社評或論壇版,都要跟隨黎的觀點,「一定唔會同佢作對」。 另一方面,楊清奇點評部分論壇版作者的寫作角度,例如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強調法治、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支持抗爭、制裁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法庭線》整合連日內容,讓讀者更易理解供詞重點。 《立場》被指煽動案 4.29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以及譚得志煽動上訴案,案件再度押後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 4 月 29 日下午 2 時半裁決,預計需時 180 分鐘。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7 日審訊,橫跨近一年半。 跨性別者改身份證性別 政府敗訴逾一年始放寬 兩名女變男跨性別人士,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被拒,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去年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24-3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24-30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1立會案上訴;「熊仔餅」撤回上訴;張健華涉性侵索償案 上周焦點: 張健華被索償案 官信納曾性侵院友賠約83.6萬 張:我無做過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並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健華的 DNA,控方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索償共約 134 萬元。 區域法院法官黃若鋒周一(25 日)頒下判詞,當中提到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又認為張健華並非誠實證人,其證供牽強、荒謬,終判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敗訴,須合共賠償逾 119.4 萬元,其中張須承擔主要責任,須支付其中七成賠償,即約 83.6 萬元。 張周三於高院就另一民事案應訊後,在法院外回應敗訴(片見內文),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認為因自己無律師代表、被指干犯風化案、欺負弱智人士,故法官不相信他;亦質疑另一女院友為何拍到涉案片段,「為什麼智障女院友又可以做到拍攝?」 翻查判詞,呈堂證物包括一段由另一女院友 Kitty 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短片,官分析指顯示張彎身狀似環抱事主,然後右手有些動作,持續約 10 秒,事主其後移開,而張隨後的動作與將恤衫塞進褲頭或在弄褲頭吻合。 黎智英案|裴倫德指「打倒中共」香港將受牽連 李宇軒:港人樂意扮演「攬炒」角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4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一日作供。 控方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國安法》生效前的通訊,裴倫德提及需想辦法利用香港「打倒中共」,而「香港將受到牽連」。李回覆指香港人樂於扮演這角色。他在庭上補充,「角色」意指「攬炒」,並確認自己樂意付上代價。 對話又顯示,他與裴倫德就解決香港問題爭論,李認為「首要目標是建立香港」,「打倒中共」屬次要,或只是一個手段去「解放香港」。案件押至 4 月 8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第三被告完成作供 押至5.6續審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28 日)在區院展開第 39 天審訊。控方指第三被告陳永晞與友人「日日返工都會見面」,質疑當晚相約食糖水「要咁難捨難離?」 綜合陳 3 天半證供(見內文表),他稱在鳳攸北街及元朗站兩度遭白衣人指嚇,並為阻白衣人在閘外襲擊,曾用消防喉射水約 20 秒,一度離站在形點商場勸阻白衣人莫再追打,其後拆返站內看到警察到場,感覺「鬆一口氣」。 控方指,陳當晚在元朗站各區遊走是參與非法集結、在閘內藉出現留守以壯大聲勢,且與群眾一同作出挑釁行為,破壞社會安寧,陳一概否認。案件押後至 5 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7-23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黎智英案;7.21非白衣人案;12港人;性小眾司法覆核 上周焦點: 12港人|兩案刑期未能同期執行 鄭子豪、廖子文上訴得直 即時獲釋 「12 港人」案被告鄭子豪、廖子文,2022 年先後就潛逃及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區院法官游德康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懲教其後通知法院,由於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無法同期執行,令實際刑期較原審判刑多出半年。 兩人獲准保釋等候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二(19 日)裁定他們得直,撤銷原定刑期,並改判可即時釋放兩人的刑期,將在 6 個月內補充理由。兩人散庭時面露笑容,向旁聽席揮手,懲教一度稱須回院所處理手續,兩人擾攘逾一小時獲放行,離開法院。 律政司指,原審判刑在實際情況下無法執行,「根本無咩唔公平,令到上訴庭需要糾正」,又指即使需重新服刑,亦不會造成額外不公。上訴方則強調,法庭需考慮實際刑期能否達至原審原意,又指鄭、廖已有工作、望繼續進修,盼獲「重新做人、重新站起來嘅機會」。 黎智英案|李宇軒繼續作供 講述登球及國際遊說工作細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1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2019 年底至 2020 年初,曾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三度會面。陳方安生詢問李與同行的陳梓華,作為這世代的社運人士,「如果我哋有 end game(終局)嘅話,嚟緊要點樣達到?」,兩人回答沒有具體行動及藍圖。 李另提及,他曾在港接待日本眾議員高井崇志,向其講述香港民主自由及示威情況,帶他們到中大二號橋衝突後現場視察。事後李亦曾向高井發送由他人草擬的民主法案,再親赴日本與兩名共產黨議員會面,當時亦帶同催淚彈彈頭。案件下周一(25 日)續審。 7.21 非白衣人案續審 次被告接受控方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五下午(22 日)在區院展開第 35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第三日接受控方盤問,涵蓋閘內人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擲物,以及白衣人在閘外施襲的片段。 控方指,庾在閘口位置曾兩次與人拉一名白衫男子向後,該人沒回頭看、縮腳並褪回閘內,問庾「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稱,有「大家保護大家」的信念,而該男子當時想保護遭圍毆的人,「至於有冇默契…見到佢俾人打,拉返佢返嚟咁樣啫。」 控方亦問,大家是閘內人士,即「大家會係『兄弟』」?庾稱,「唔會刻意用『兄弟』形容」,指是「出面有施襲者,付費區內大家都係受害人,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案件下周一續。 20歲女油麻地掟汽油彈等罪成上訴得直 上訴庭:原審介入提問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掟汽油彈、酒店藏汽油彈等物品。案中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等兩罪罪成,判囚 34 月。她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22 日)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但須繼續還押,待雙方就案件應否重審再陳詞。 上訴庭斥原審法官練錦鴻,在開審前處理認罪被告判刑,發現同意案情提及不認罪被告的姓名,卻沒要求控方修改,有違法庭判例。判詞又指,原審多次介入證人作供,並對辯方失結案的最後發言權視若無睹,很難不懷疑法官早已認為證據確鑿,不認罪受審是浪費時間,「所以根本無需顧及她對整個庭審程序的觀感和無需認真審視她的辯護理由」。 4度申撤「有條件釋放令」 不果 男子提司法覆核指醫管局等失職、未解釋病人權利 一名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指自己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10-1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10-16

Podcast: 本周焦點: 立會暴動案 王宗堯、鄒家成等12人判囚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周六(16 日)分別被判囚 4 年半至 6 年 10 月。不認罪的王宗堯判囚 6 年 2 個月;認罪的鄒家成判囚約 5 年 1 個月、孫曉嵐判囚 4 年 9 個月、劉頴匡判囚約 4 年半。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本案暴動極其侮辱和挑釁,示威者包圍立會亦等同衝擊法治,屬暴動案中最嚴重。同案另外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非法進入會議廳」罪成,罰款 1000 及 1500 元。 專訪:立會暴動案年輕爸爸被告出家 視入獄為修行  2019 年 7 月 1 日晚,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有 4 人堅持留守,已離開的示威者及後折返會議廳,高呼「一齊走、一齊走」口號,將留守者抬走。 其中一名留守者,當晚在會議廳內接受訪問,稱上一代經歷文革後來港,爭取到有尊嚴的生活。因此他作為一子一女之父,為了孩子不想輕易放棄。 那一夜被抬走之後,他知道自己終須承擔後果,曾經有人聯絡稱可安排離港,他一一拒絕,「我會睇唔起自己」。 半年後,他被控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及後加控暴動罪。7.1 立會暴動案每次提堂,焦點大多落於同案其他被告身上。直至案件開審,庭上證供和片段披露,當日這名年輕爸爸,亦是被告之一,受審後暴動罪成,判囚 6 年 8 個月。 他叫吳志勇,案發時 23 歲,去年出家,法號「如檀」,藏文意思是「了解真正意義、報施的人」。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3-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3-9

PODCAST: 上周焦點: 首宗煽動案上訴|譚得志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 煽暴意圖非煽動罪必要元素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四(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判詞指,上訴方所引述的英國樞密院案例,只是附帶意見,煽動意圖必須依據其特定的法律框架及社會狀況作詮釋,裁定普通法下的煽暴意圖,並非法定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判詞又指,煽動罪須有足夠靈活性,以應對當下的國安威脅,故煽動意圖的用詞必須足夠寬廣,以涵蓋不同時間、不同境況,最終裁定煽動控罪,在社會利益和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平衡,「亦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負擔」。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認為,上訴庭的說法欠說服力,舉例加拿大等地縱有成文法,法庭亦會考慮普通法的發展。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指,同意上訴庭指英國樞密院案例的裁斷,屬附帶意見。他又指,隨著《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草案出爐,「煽動暴力」並非日後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他認為毋須改變寫法,否則有機會造成法律真空,削弱維護國安能力。 7.21非白衣人案|林卓廷開始作供 同意欲以身分向警施壓促執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案,其中林卓廷周二(5 日)開始作供,稱當日在灣仔時獲區議員黃偉賢告知,元朗「鄉頭吹大雞」,他晚上到美孚站觀察,其後看到廚師受襲片段「覺得出事啦」,在與黃通話時再獲告知涉黑社會背景人士,他覆黃稱會入元朗。他同意,入元朗是想用立法會議員身分「畀壓力警方做嘢」,但否認與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通話時,提及不需警方保護等內容。 法官及辯方問,林其後為何不離開現場?林稱「身不由己」,指「我覺得保護市民嘅工作仲未完成,佢哋仲係咁危險,我點可以喺佢哋危難之中自己走咗去呢?」林又稱,當時覺得出閘「係送死」,認為警方很快會抵達,而警方未到時,不知安全撤退的路線。 另外,另一名「非白衣人」、42 歲會計師亦否認暴動罪,案件周四(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白衣人及黑衣人當晚發生衝突,當中黑衣人「以手勢挑釁白衣人和作出辱罵」,而被告身處黑衣人群中,在前排打開雨傘掩護,又向白衣人投擲物品。辯方則稱,將循自衛的方向抗辯,「進一步說法,係阻止緊暴力事件發生。」法官李慶年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將於下周一(11 日)出庭作供。 首宗白衣人暴動案上訴  官6個月內判決 元朗 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7 被告罪成,一人罪脫。當中 4 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而律政司就脫罪被告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8 日)聽畢雙方陳詞,押後 6 個月內頒判詞。 鄧懷琛一方就刑期上訴指,因警方不在場,鄧等人才自行趕人出村。法官質疑「話警方控制唔到呀,就自己自行執法呀?」律政司引原審形容本案暴動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認為「形容恰當、有事實證據支持」,指鄧被判囚 7 年,總刑期不屬過高。另律政司回應其他人定罪上訴時重申,吳偉南有份施襲,鄧英斌攜武到場。鄧英斌、「飛天南」吳偉南已獲釋。據了解,仍正服刑的蔡立基、鄧懷琛,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及 2026 年獲釋。 至於王志榮,律政司指案中有 6 個重大環境證供,能清晰辨認王參與暴動,指若上訴得直,望可交予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重新裁決。 黎智英案|前主筆楊清奇:論壇版不會與黎觀點「作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續審。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上周開始作供,指黎沒直接向論壇版發指示,但其專欄文章的觀點,比其口頭指示更明確、清晰,因此「論壇版一定唔會同佢作對」,又指反修例運動後,《蘋果》報道角度變得激進,《國安法》實施後,不追求平衡報道。 楊又提到,黎智英作為老闆「既慷慨又殘忍」,指黎在《蘋果》上市及分拆網上版時,均有向員工派股票,造就早期管理層「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但他同時「用人用到盡… 如果唔啱佢心意,好快就換人」。因此,無論是管理層或中層部門負責人,如果想留在《蘋果》,都要聽從老闆指示。 其他焦點新聞: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25-3.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25-3.2

PODCAST: 上周焦點: 黎智英案|陳沛敏完成15日作供 料楊清奇周一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6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完成 15 日作供。 陳沛敏在控方覆問下確認,黎智英是泛民支持者,因此重視相關新聞,又指他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後,認同「和勇不分」,對「非和平」示威手法採取諒解態度,故要求下屬多採訪示威者心聲,讓公眾更明白他們。案件下周一(4 日)續審,料傳召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 男子認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案情指籲獨立建國 官:其心可誅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 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周二(2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案情指,被告為「香港獨立黨」主席,呼籲香港成為獨立國家,重返英聯邦。涉案的 42 則帖文提及眾籌軍費、向僱傭兵索取報價「摧毀政府勢力」。帖文又呼籲網上聯署,要求北約進攻深圳,營救「12 港人」和佔領香港,亦要求英國終止《中英聯合聲明》等。辯方求情提及,被告自願交出手機密碼,部分社交平台已關閉,屬自願投案和放棄犯罪。 法官練錦鴻質疑,被告在錄影會面時推卸罪責,又指他身處海外隔岸觀火,在香港「惹起火頭」、「其心可誅」。案件押後至 4 月 11 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須還押。 逃出理大案|14人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等罪成 官指司機、乘客共同行動 2019 年 11 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19 人被指協助他人逃出理大,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 人承認暴動罪,餘下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四(29 日)在區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押至 4 月 27 日與其他認罪被告求情。 法官王詩麗裁定,其中 9 人從理大逃出,暴動罪成,指他們沒依照「和平有序」的方法離開,反而游繩或逃離,尋求車輛接載,「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逃避警方的逮捕」。 至於接載或駕車的 5 人,官指他們知悉上車人士是從理大離開,指「他們是接載暴徒逃避警方的逮捕」。官並指,涉案司機及乘客懷共同目的,就是「雙方共同行動達致免於被捕」,裁定全部 14 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還押逾千日胡志偉獄中悉母離世 出席喪禮須審批 懲教稱私隱不回應 47 名民主派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由各人到警署報到被羈留計,案件本周三(28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18-2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18-24

Podcast: 本周焦點: 七一立會案王宗堯求情 稱續懷真誠心、望香港更好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周三(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 其中王宗堯親撰求情信指,視演藝工作為終生事業,認為可與時代連結,安撫大眾心靈。惟被捕後被迫離開工作,感激最困難時遇上妻子,為他分憂,自愧未能陪伴父母。王又引用母校英華書院校訓「篤信善行」,指應常懷善心,樂於助人,日後將繼續懷真誠的心,幫助社會有需要的人,盼大眾一同努力下,香港會走得更好、走得更遠。 鄒家成、劉頴匡及另一被告的求情,押後至 3 月 6 日,候索背景報告。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爭議法官人選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19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親自應訊的鄒幸彤質疑,審理本案的 3 名指定法官之一黎婉姬,曾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案,能閱覽被遮蓋的控方文件,「控方有、黎官有,但係辯方無」。官指如她提出更換法官等,須在 3 月底前申請。 法官李運騰料,本案將以中文審訊 70 天。而按庭上交代的進度,控辯文件至今年 11 月時將仍在處理,李指「即係無論如何,都無可能喺 11 月之前可以開到案」。 就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案,律政司早前終極上訴得直,鄒幸彤恢復定罪。高院法官張慧玲周三(21 日)並駁回鄒的刑期上訴,維持原審判囚 15 個月。據了解,鄒須就本案刑期,服刑至 3 月 8 日,她另就「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須續還押。 黎智英案 陳沛敏稱被捕後認為《蘋果》應結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上周完成 4 天聆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繼續在控方主問下作供。 陳供稱,自己在被捕後已提出辭職,當時亦覺得《蘋果》應該結束,「因為我唔能夠擔保同事,繼續做落去係咪唔會俾人拉」。她又稱,黎智英提出用《蘋果》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她曾提議由黎個人名義去做,惟黎最終沒有接受,因黎覺得「佢個方法先有用囉」,令「特朗普關注呢件事」。 《國安法》生效後,黎仍然覺得「國際壓力有用」,包括制裁,並繼續邀請外國嘉賓對談。陳憶述,當時她和同事見黎繼續主持 Live Chat 節目「有少少驚訝」,甚至曾徵詢公司律師意見。她亦就此向張劍虹提出意見,張再向黎反映同事憂慮,惟黎繼續做節目。案件下周一(26 日)續審。 12.8遊行前搜出槍械 4人認串謀殺警等罪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 14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4-9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4-9

Podcast: 本周焦點: 黎智英案 陳沛敏續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本周完成 5 天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控方引用黎智英與陳的通訊紀錄、《蘋果》報道及黎智英專欄等提問,陳確認,黎指示就《逃犯條例》修訂,透過報道「嚇壞那些生意佬」,又指黎覺得修例會針對政治檢控用途。陳又指, 2019 年 7 月 1 日衝擊立法會後,黎要求「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指黎的訊息使《蘋果》「好似要帶住動機採訪⋯佢想透過我哋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呢啲示威者」。 陳又確認,《蘋果》使用「武漢肺炎」字眼,又指黎智英覺得中國政府有所隱瞞,而他的看法會影響《蘋果》報道,例如將相關新聞「做大啲或者顯著啲」。案件押至 2 月 19 日續審。 七一立會案 認罪孫曉嵐陳情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案件周二(5 日)求情,認罪的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親自陳詞,指即使無破壞社會安寧和使用暴力,但已觸犯定義寬鬆的暴動罪,「喺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嘅追求。」 孫又指自己熱愛香港,義不容辭倡議反修例,沒有放棄追求公義,將來會繼續活在真相當中,過光明磊落的生活。孫陳詞時,暫委法官李志豪 3 度打斷其發言,指法庭非發表政治言論、予其表達個人看法的舞台。 披露游乃強受查 林卓廷上訴得直撤罪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披露負責元朗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一事,被裁定 「披露受查人身分」罪成,判囚 4 個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周四(8 日)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林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律政司指,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判詞指,本案所涉控罪,立法原意是限制他人披露,有人正受廉署就《防賄條例》下「賄賂」相關罪行調查;但林披露游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廉署調查,該罪並不在《防賄條例》中,故林沒犯法。惟法官不接納,林辯稱他披露是出於條文所訂的合理辯解。 許智峯遭頒令破產 律政司指繼續追討 2020 年宣布流亡海外、正被通緝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2023 年 11 月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案件周二(6 日)在高院聆訊,許智峯及律政司雙方都沒派代表到場。 聆案官余啟肇指,律政司所有文件已送達,對方沒回應,故頒令許即時破產,並須付訟費。律政司回覆時確認,破產呈請與許未支付訟費有關,又指將依法繼續追討有關款項,不作其他評論。 古思堯擬區選前抗議案 年初七裁決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古思堯自行抗辯。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2.3

PODCAST: 7.1立會|王宗堯等4人暴動罪成 兩記者暴動無罪、進入立會罪成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藝人王宗堯等 6 人不認罪受審,經歷 34 日審訊,周四(2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其中 4 人包括王宗堯暴動罪成,當中被告林錦均另面對一項刑事毀壞亦罪成。餘下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則罪成。 除兩名記者獲准保釋外,其餘 4 人須還押,連同鄒家成、劉頴匡等認罪 8 人,押至 2 月 6 日及 21 日求情,案件訂於 3 月 16 日判刑。辯方指,鄒家成和孫曉嵐擬親自求情;法庭另為患思覺失調男生索精神科報告,以評核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王宗堯供稱到立法會將充電器交給記者,只是砌詞解釋,他在現場與示威者擁抱、拍膊頭,明顯表達支持和鼓勵。至於報稱記者的兩名被告,官指不能否定他們當時進入立法會採訪,但馬啟聰在立法會發「紅色警示」後,未有聽從指示繼續逗留;另一報稱學生記者黃家豪,曾觸碰被示威者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法官認為屬不守秩序行為。 記協表示,對兩名記者被裁定逗留議會罪成,感到非常痛心,認為法官完全沒就新聞自由作比重考慮,憂慮案例會進一步窒礙記者採訪工作。 黎智英案|張劍虹完成作供 陳沛敏開始作供:黎支持民人權價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2 日審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完成作供,控方傳召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 陳沛敏供稱,《蘋果》創辦人黎智英有鮮明價值取向,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陳又形容,黎在「佔中」成為新聞,指他當時「成日去金鐘嗰度坐」,同事都認為「佢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又認為黎於 2014 年後,在國際上相較以前出名。 張劍虹在控方覆問下則確認,《蘋果》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有用「兩制蓋棺」等字眼,認為用字符合黎智英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國兩制已經完咗」的想法,形容「都係跟黎生嘅標準」。案件下周一(5 日)續審。 12港人|喬映瑜認製造爆炸品等囚61月 求情:理解國家關心年輕人 「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服完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被捕。她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 3 罪,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61 個月。 喬在求情信中稱,被抓獲後的第一個除夕,中聯辦及國務院曾派人探訪,「使我理解國家還是關心香港年輕人」,而她在獄中「在一眾警官的幫助下」,了解到「自己是何等熱愛自己的家 — 和平的香港」,明白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不希望再見到社會政治暴力事件」,以免社會及下一代「再次像我們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激進分子不滿足於非法集結及暴動,更打算以爆炸設備,製造更大恐慌。若被告成功潛逃,不單是對司法制度的輕藐和挑戰,亦如「一把匕首向香港一貫的保釋制度狠狠捅了一刀」,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27

Podcast: 黎智英案第17日審訊|控方就張劍虹完成主問 料辯方下周開始盤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7 日審訊。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作供。 控方圍繞黎智英的訪談節目提問,當中提及節目嘉賓包括美國高官。張劍虹供稱,得知嘉賓包括美國退休將軍 Jack Keane 時,曾向黎表示「呢啲時候請退休將軍,會唔會好敏感?」。黎回應指,「佢哋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冇得褪嘅」。張指據其理解,「佢哋」意指中共。控方追問為何覺得敏感?張稱「係勾結外國勢力囉」。 另因應《國安法》生效,張指,考慮當時不少同事對法例、工作影響有疑問、「擔心《國安法》紅線喺邊」,故設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討論。隨後林文宗提議,「Signal 有口訊自焚功能」,建議由 WhatsApp 轉到 Signal 溝通。控方指主問完成,辯方申請押後至周一(29 日)開始盤問。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終院一致裁律政司得直、恢復定罪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原審罪成判囚 15 個月;她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不過終院周三(24 日)一致裁定,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恢復對鄒的定罪裁決,並將刑期上訴發還高院原訟庭處理。 5 名大法官對關鍵問題,即被告可否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行政作為」、提出「間接挑戰」,例如以挑戰警方集會禁令的合法性作為辯護理由,分成兩大陣營。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指,終院基本上以 3 比 2 大比數達成裁定,被告可在刑事案中挑戰相關合法性。 根據判詞,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兩大法官認為,若容爭議禁令有效性,會削弱禁令的權威,對國安等構成損害,例如警方將不知可否拘捕不顧禁令者。常任法官李義等 3 大法官則認為,被告可挑戰行政作為的合法性,不過指鄒的理據不成立。 李義指出,警方的「主動責任」並不包括想方設法確保集會得以舉行,強調主辦方有責提出措施,並要說服警方,他們具有能力執行。李又指在本案中,完全理解警方不信服支聯會有能力確保執行措施,維持公眾安全,認為警方的禁令「顯然合符比例和合法」。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法官裁定8警全部表證成立須答辯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二(23 日)在區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法官張潔宜裁定 8 被告全部表證成立(法律 101 文章),辯方須就控罪答辯。 官並著辯方索取指示,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9 日)續審,屆時告知法庭各被告會否作供。此外,辯方爭議涉案 CCTV 影像的呈堂性官,官考慮證供和雙方陳詞後,認為 CCTV 影像與案有關,以及表面看似真確,裁定可呈堂為證據。 2024法律年|張舉能:重視維護國安責任 不等同盲目判案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