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 月 19 日,「47 人案」被告之一、前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亦有衝突發生,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另有 4 男被控暴動等罪。開審前,劉頴匡兩罪獲存檔法庭,另 2 男承認部分罪名。案件周二(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當時一名高級督察宣告終止集會後,與其他警員被本案被告,及示威者包圍施襲,逃至長江中心仍續被包圍。一名案發時 19 歲青年,稱因中止集會而感到憤怒,所以在遮打花園向警舉傘。而根據承認事實,34 歲運輸工向警供稱「阿 Sir,我都係一時衝動先喺遮打花園踢咗你同事一腳」、「我有去到長江中心一帶嘅集會,我知係非法集結,但我走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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