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女童今年 5 月在仁濟醫院,接受頭部傷口縫合後心臟驟停、情況危殆,至今仍留醫兒科深切治療部,院中度過五歲生日。參與縫針程序的一名護士及一名病人服務助理,事隔 4 個月後被起訴一項虐兒罪,周一(3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 12 月 23 日再訊,以便續查案件,包括索取女童醫療報告、醫院紀錄及證人口供。控方不反對兩被告保釋,官准二人以 1 萬元擔保,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兩次。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四歲女童今年 5 月在仁濟醫院,接受頭部傷口縫合後心臟驟停、情況危殆,至今仍留醫兒科深切治療部,院中度過五歲生日。參與縫針程序的一名護士及一名病人服務助理,事隔 4 個月後被起訴一項虐兒罪,周一(30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 12 月 23 日再訊,以便續查案件,包括索取女童醫療報告、醫院紀錄及證人口供。控方不反對兩被告保釋,官准二人以 1 萬元擔保,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兩次。
現年 34 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被指於 2015 至 2020 年間,多次虛報服務時數、共 168 小時,詐騙醫管局逾 11 萬元特別酬金。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並提及他作為醫生對社會的貢獻,另呈上醫管局收據,顯示被告已將涉案款項全數歸還醫管局。裁判官温紹明考慮被告沒案底、有悔意等,接納感化官建議判刑。
33 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被指於 2015 至 2020 年間,多次虛報服務時數,詐騙醫管局逾 11 萬元特別酬金。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周五(21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梁嘉琪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 日答辯,並批准被告以現金 2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2019 年 3 月,一名 67 歲退休人士因腹部不適被送往仁濟醫院,並被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需轉院治療及接受手術,惟廣華醫院拒收,死者隨後獲瑪麗醫院接收,最終留醫 9 天後不治。事隔逾 3 年半後召開死因研訊,研訊上透露,廣華醫院曾 4 度以死者血壓低等理由拒收。兩男三女陪審團周四(17 日)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另就轉院安排向醫管局提出兩項建議。 醫管局回覆《法庭線》指,會仔細研究判詞及跟進死因庭的建議,又指事發後已安排專家檢視安排,並更新指引,包括加強聯網之間的溝通、轉送病人到其他醫院接受緊急手術的流程等。局方指,緊急血管外科手術屬高風險手術,當有病人需要時,醫生會聯絡所屬網絡的血管外科團隊,評估病人的情況,局方會提醒醫護人員,確保有需要病人能在安全情況下,盡快接受合適治療。
2019 年 3 月,67 歲翁腹部不適送院,在仁濟醫院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需轉至設血管科醫院接受手術,惟廣華醫院 1 小時內 4 度以他血壓低等理由拒收,後改由瑪麗醫院接收,留醫 9 天後終告不治。事件隔逾 3 年半後展死因研訊,周三(16 日)踏入第 2 日聆訊。 專家證人、中大醫學院外科學系主任劉潤皇作供,醫管局代表律師質疑轉院不一定只有好結果,劉回應指轉院「利一定多於弊」,反問「有咩衰得過死呢?」,認為廣華應要接收,因事主尚算年輕,且位置就近。 瑪麗顧問醫生則供稱,盡力接收事主因為「唔轉院 100% 會死」,即使轉院時或有生命危險,亦別無他法。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押後周四再續,待家屬及醫管局陳詞。
2019 年 3 月,67 歲退休人士因腹部不適被送往仁濟醫院,並被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需轉院治療及接受手術,惟廣華醫院 4 度以死者血壓低等理由拒收,死者隨後獲瑪麗醫院接收,最終留醫 9 天後不治。事隔逾 3 年半,死因研訊周二(15 日)召開。 死者家屬指,死者的血壓一度回升但廣華仍然拒收,質問該院副顧問醫生「覺唔覺得扼殺緊我阿哥(死者)嘅生存?」廣華醫生作供時稱,無印象仁濟提及死者血壓回升,又稱考慮到死者心臟即將停頓,「我覺得無空間去做」。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問廣華醫生,有否考慮仁濟的意見,「仁濟醫院覺得你哋見死不救」,該醫生承認當時「沒有作相關溝通」。該醫生亦供稱,雖有指引訂明可派員到其他醫院做手術,但實際上「好難考慮喺第二度做手術」,同意官所指,指引「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