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評議會案4人囚15月 3人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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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27-11.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0.27-11.2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47人案;港大評議會案上訴得直減刑法生咩事|終院裁須設同性伴侶承認框架 距離限期不足1年 同志團體有何想法? 影片: 47人案求情合集|45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他們在判刑前向法庭說了甚麼? 上周焦點: 47人案|罪成45人將判刑 司法機構網頁:11月19日早上10時開庭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31 人認罪,今年 6 月 至 9 月已分六批完成處理求情,共歷時 12 日。 司法機構網頁周二(29 日)顯示,案件已定於 11 月 19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由法官作判刑,暫定需時一天。本案被告於 2021 年 3 月被起訴,至今逾 3 年 7 個月。 支聯會案|鄒幸彤申海外證人直播作供被拒 周鋒鎖、高志活發文稱願到港作供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直播方式作供,周一(28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3 名法官聽畢陳詞後,拒絕鄒的申請,擇日頒下判決理由。中國民運人士周鋒鎖、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則先後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願意來港為鄒幸彤及支聯會作供。 23 條立法修訂了現行法例,規定在國安案件中,法庭不可批准讓證人在海外透過視像直播作供。鄒幸彤陳詞時稱,新規定令國安案與非國安案件存在差別待遇,「構成國安案與訟人同非國安案與訟人,係法庭面前嘅唔平等」。 鄒透露欲傳召 5 人作供,包括美國政治及社會學教授 Larry Diamond、關注中國人權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周鋒鎖及方政。控方指,應要考慮在與訟方之間有否構成差別對待。法官陳仲衡問,控方是否都不能傳召內地憲法專家視像作供?控方同意。 港大評議會案4人上訴得直減刑 上訴庭指控罪煽惑本地人 原審着墨過多國際因素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及兩名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人」,被判監禁兩年,今年 9 月刑期上訴得直,減至判囚 15 個月。 3 名上訴庭法官周五(11 月 … Read more

港大評議會案4人上訴得直減刑 上訴庭指控罪煽惑本地人 原審着墨過多國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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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生咩事】EP.16 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失敗 懲教署一方如何極力反對?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囚的時任主席張敬生今年 9 月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指在獄中行為良好應獲減刑並提早釋放,但被懲教署不合法羈留。特首與國安委接連介入後,高院駁回張敬生的申請。 懲教署一方代表律師極力反對張敬生的申請,多次指政府部門不信納提早釋放他,不會不利國家安全。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一度稱,傾向讓張保釋。庭上實況為何?「人身保護令」又是甚麼?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港大評議會案張敬生爭提早獲釋失敗 國安委介入作決定指本案煽惑傷人罪涉國安

拒港大張敬生減刑 懲教署長稱考慮「評委會」意見 未答名稱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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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評議會案張敬生爭提早獲釋失敗 國安委介入作決定指本案煽惑傷人罪涉國安

港大評議會案張敬生爭提早獲釋 國安委介入作出決定 高院撤銷張敬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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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評議會案在囚張敬生申人身保護令 官擬准保釋政府反對 押後周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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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新煽動罪首定罪判刑;理大衝突最後一案;721非白衣人案 上周焦點: 23條|新煽動罪3案審結 3男認罪分別囚10及14月 今年 6 月 12 日,27 歲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黃色「F.D.N.O.L 」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等 3 罪。他承認煽動罪,周四被判囚 14 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判刑須考慮立法原意,指當局藉更嚴峻的刑罰強化預防性,又指被告在示威者視為標誌性的日子,伺機宣場危害國安訊息,斥其「藉一個象徵啟動的日子…企圖令動亂的思想死灰復燃。」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周四承認 3 項煽動罪,被判囚 10 個月。案情指,被告在巴士上寫上「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字句。辯方求情指被告欲證本港仍有言論自由,但其「社會實驗注定失敗」,又指新煽動罪最高刑期由2年上升至7年,但最高刑期只適用於最嚴重者,「唔係所有都要增加3倍半」。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明知有關字句違法仍再三犯案,若不及早介入,在疊加效應影響下「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 另一名 58 歲男子則涉在今年 3 月 至 6 月在 YouTube 等平台發布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等陳述或相片,他周五(20 日)認罪被判囚 14 個月。辯方同樣主張新煽動罪最高刑罰調高,不等於要量刑隨之而增加,另指新煽動罪非預防性罪行,法庭須看實際煽惑結果考慮判刑。同時負責新煽動罪 3 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維持看法,即更嚴峻的刑罰強化了預防性,以判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 新煽動罪3案審結 兩案量刑起點與舊罪譚得志案一致 23 條「新煽動罪」的首 3 宗案件本周審結,是法庭首次按提升最高刑罰的新法例判處刑罰,量刑起點備受關注。其中,有舊煽動罪案底的兩名被告,裁判官皆以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水平與舊罪的譚得志案一樣。餘下一案,官則以囚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 3 案均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3 被告同樣由大狀關文渭代表。關引上訴庭案例,指調高最高刑期也不等於刑罰要隨之調高;蘇則引另一案例反駁,指關引的案例法律原則有錯,又指調高刑罰反映立法機關藉嚴刑消除危害國安、破壞社會秩序的風險,法庭必須考慮。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 200人罪成  2019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