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在 Facebook、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據了解內容包括「仇恨中共」、「台獨」、「革命」,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周四(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再申請押後,以待「譚得志煽動案」的終院裁決結果,再決定答辯意向。總裁判官蘇惠德暫定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作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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