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證人作假證供,因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兩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二(24 日)在高等法院各被判囚 3 個月,另須向原告律政司一方支付訟費。
法官陳慶偉稱兩被告向 3 名事主致歉,歉意「有點遲」,又稱本案歷時 3 分鐘,不涉實際武力,但不可忽視滋擾行為是在法院內發生,事主亦剛給予口供、受警方保護,指藐視行為某程度上是在法官席前干犯。兩被告步入羈留室時,有旁聽高呼「保重呀!」亦有人拭淚;李合十回應,女被告則揮手。
【法生咩事】EP.24 死因研訊專題 參與死因庭逾20年大狀有何體會?
相信大家對「死因研訊」並不陌生,但你又是否了解,死因研訊與一般刑事審訊有何分別?庭上種種裁斷結果,例如「死於自然」、「合法被殺」、「死於意外」等,其實代表甚麼?常說死因庭上不能追究民事責任,為甚麼有這樣的設計? 今集「法生咩事」,我們邀請到曾任職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現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曾藹琪(Olivia),一起談談死因庭 — 這個與一般刑事審訊不太一樣的程序 — 如何運作?為何這樣設計?再探討這制度本身的良好意願,為何有時在實踐上讓人感到有「距離」? (編按:4分17秒,記者稱「由意外發生至研訊完結已有4年」為口誤,實為3年4個月。) 相關報道:專題|與法律語言、程序、證據周旋 遺屬如何在死因庭裏尋真相?女工修樹吊臂斷奪命 家屬為尋真相奔波四年:「不想事件丟淡就得過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