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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25-7.1

《立場》案完成結案陳詞 官押至 10.4 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至今歷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本周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 控方援引多宗舊案例,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又指何桂藍及潛逃海外人士的行為有損國安,「根本唔應該關注」,而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媒對政府不利的意見容易令大眾誤會。 辯方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指他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又指《立場》是在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社會有人情緒不穩,不能「入我哋數」,「我哋係咪要做埋心理醫生,要心智未成熟嘅人唔好睇?你話要用咁低水平入罪嘅話,傳媒真係唔使做㗎啦」。 47 人案 彭卓棋完成共 4 天作供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二名作供被告彭卓棋本周完成共 4 天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另一被告何啟明料將作供。 彭供稱,2017 年成立「香港青年創業聯盟」,推廣粵港澳大灣區創業資訊,初選期間曾「俾人笑我係大灣棋」,而他在不同場合用「選舉語言」以爭取選民認同,包括在論壇稱「敵人是共產黨」,另承認為取悅選民而「扮黃」。 彭又解釋,就算事前有細看〈墨落無悔〉聲明,「我要好坦白同法庭講,我都會簽,因為依一份係鬥黃嘅書嚟嘅」。彭又稱在《國安法》後曾撕選舉單張,並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故認為為免違法已經「做盡咗」,又表示「我放棄政綱,我真係萬估不到,都係會出事」。 《願榮光》禁令案 還押中鄒幸彤提反對 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案,律政司早前指,在限期前收到一名市民擬提出抗辯。據了解,該人為目前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已透過律師代表,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反對。 七一立會暴動案 官拒思覺失調被告拆案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暫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定一名案發時 21 歲,患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等的男生被告適宜審訊。辯方周二(27 日)申請分拆案件,由另一位法官審理。法官周三(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定不接納分案申請,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控方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作供,陳供稱案發當日在主席梁君彥同意下,首度發出「紅色警示」,包括記者在內的「所有人士」都應撤離,而保安員亦曾指示在場人士離開。立會助理秘書長韓律科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紅色警示」屬勸喻,無法阻止議員留在立法會內,而保安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容許使用者進出大樓。 岑子杰同性海外婚姻上訴 終院擇日頒判詞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終審法院本周審理岑一方的終極上訴。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聽畢雙方陳詞,擇日頒下判詞。 上訴方認為,若政府拒絕承認同性婚姻,會向社會大眾傳遞錯誤訊息,令人認為同性婚姻比不上異性婚姻。上訴方強調,異性與同性伴侶關係本質平等,沒有分別,伴侶間均可以互相愛護、互相依賴。上訴方提出三項爭議,質疑現時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及《基本法》下規定的平等權利。 其他焦點新聞:

【影片】《立場》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旁聽席聞言嘩然,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結案陳詞時指,涉案 17 篇文章並非失實,亦沒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強調《立場》只是記錄時代呼聲。若法庭接納被告的目的,煽動就不是唯一合理推論。余又質疑,控方在結案陳詞訂下傳媒新守則,例如「反中亂港分子」的資訊,可報道但不可訪問、相關言論可引述但不可詳盡引述,質疑「我都唔知(守則),你又話我犯咗,有啲死不閉目」。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旁聽席聞言嘩然,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下午陳詞時指,涉案 17 篇文章並非失實,亦沒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強調《立場》只是記錄時代呼聲。若法庭接納被告的目的,煽動就不是唯一合理推論。余又質疑,控方在結案陳詞訂下傳媒新守則,例如「反中亂港分子」的資訊,可報道但不可訪問、相關言論可引述但不可詳盡引述,質疑「我都唔知(守則),你又話我犯咗,有啲死不閉目」。

另外,控方結案陳詞提到《立場》的「中共百年影像」文章,當中提及大饑荒等歷史事件,形容內容「以下犯上」、「揭瘡疤」。余認為,《立場》記錄歷史也被批評,質疑控方說法不公允、準則難以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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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立場》案|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針對辯方質疑檢控「雙重標準」,控方指即使是同一篇文章,都要考慮發布者意圖及當時背景,稱「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控方又指,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舉例警方曾就「8.31 太子站」等事件交代,但「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 辯方同日亦開始結案陳詞﹐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本案控罪的「串謀」元素並不清晰,又指被告之間的串謀協議「就係創刊辭」,指《立場》僅希望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控方引多個案例指毋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但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案件周三(28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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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6日審訊 辯方續作結案陳詞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28 日)踏入第 56 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庭上讀出日期一刻,旁聽嘩然。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續准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上陳詞指,控方案情出爾反爾、搖擺不定,「核心指控都會轉來轉去」。余引述案例指,被告有權知悉控方打算證明的案情,不能「五時花六時變」。她又指,17 篇涉案文章如實記錄時代呼聲,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不涉引述錯誤,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辯方另指,在詮釋煽動罪上,控方以字面解讀條文,稱引起部分人「敵視、仇視及憎恨」就是煽動。余若薇認為,此測試門檻過低和不穩定,應採納較嚴謹尺度,「限制要達到某個程度先唔影響新聞自由」。 綜合全日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4裁決 周二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影片】《立場》案|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開審至今,橫跨逾 7 個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 4 日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17:30 案件押至10月4日裁決 17:21 休庭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郭偉健指需時到內庭查證資料,稍後再開庭商議裁決日子。 15:50 官問「抗爭者、暴徒」用字 是否可顯示媒體立場 法官另舉例問,若媒體分別以抗爭者和暴徒,形容 2019 年反修例示威者,是否可顯示該媒體的立場? 余若薇指,各人的遣詞用字不同,用字已牽涉其立場。《立場》在報道上會以引號如實引述受訪者看法,例如指「許智峯『外訪』」。余指,鍾沛權作供時曾解釋,即使認為相關用字不恰當,都會為尊重作者而使用,亦有將作者的原文刊載供公眾評論。 余續指,相信 17 篇涉案文章是如實紀錄時代呼聲,引述受訪者用字,而《立場》的社論沒有被指控為煽動文章。而傳媒有責任報道第三方看法和專訪等公眾關注的議題,應尊重傳媒的判斷。 15:35  官問傳媒在文章刊登前有何責任 余若薇續就涉案 17 篇文章陳詞,指辯方經深入研究後,發現涉案文章在事實層面上沒失實,引述第三方說法亦不涉引述錯誤,而控方亦沒有指控文章構成實際國安風險。 余指,控方批評文章偏頗、誤導和美化受訪者,「因為都係你唔同意佢觀點囉」。余指,《立場》的文章僅記錄初選及流亡人士,即使控方觀點與角度不同,認為文章是偏頗,都不能說是「植入思想」,亦不構成煽動基礎。 法官郭偉健問及,在文章刊登前,報刊有何責任?余指,應視乎傳媒引述的言論有否違反誹謗、影響公眾秩序等基本原則及道德標準。若違反上述原則,就不能刊登。 法官續指,他裁決時無可避免會涉及一些界線,「大家坦白啲」。余回應,若社會過於分化,有些言論或會引起在社會上的敵視。作為傳媒應審視文章是否真誠相信,而不違反道德標準。 … Read more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由辯方陳詞。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本案控罪的「串謀」元素並不清晰,又指被告之間的串謀協議「就係創刊辭」,《立場》是在履行傳媒責任,強調「辦報唔等於犯罪」。她又指,社會有人情緒不穩,不能「入我哋數」,「我哋係咪要做埋心理醫生,要心智未成熟嘅人唔好睇?你話要用咁低水平入罪嘅話,傳媒真係唔使做㗎啦」。

就控方援引 1952 年「大公報案」,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余若薇引用同一案例,指當中正正提到「被告心態」,反駁指控方須證明被告煽動意圖,「文章係冇腦、冇意圖嘅,如果你講意圖,係一定講被告」。余又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羊村案」為例,指他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案件周三(2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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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完成結案陳詞 稱可隨被告作供收窄或擴闊檢控基礎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7 日)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完成結案陳詞,並由辯方開始結案陳詞。就辯方質疑檢控「雙重標準」,認為《立場》與其他媒體做法相同,控方指即使是同一篇文章,都要考慮發布者意圖及當時背景等,稱「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控方又指,何桂藍及潛逃海外人士的行為有損國安,「根本唔應該關注」,而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媒體對政府不利的意見容易令大眾誤會,舉例指警方曾就「新屋嶺」等事件交代,但「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過咗一年兩年都有」、「示威者仍然係唔收貨」。

針對辯方稱控方不斷更改檢控基礎及案情,控方則認為隨被告作供,控方可以收窄或擴闊檢控基礎,又指國安風險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強調不是要禁制政治言論,但須符合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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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5日審訊 控方:「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實時更新】《立場》案第55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27 日)踏入第 55 日審訊,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進行結案陳詞,稱法庭不應衡量國安風險,而是應由政府及專家衡量,又指並非要禁制所有政治言論、評論,但應思索評論如何不涉煽動仇恨。

對於辯方指稱控方雙重標準,認為《立場》與其他媒體做法相同。伍稱:「問題係法庭受審係 3 個被告呀嘛,辯方假設咗好多嘢先話雙重標準,警方有足夠證據、故意唔檢控。」

伍續指,即使是同一文章,要考慮發布時的背景和發布者的意圖,並指「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她舉例指涉案何桂藍文章,辯方指其他媒體亦有相類報道。伍認為,沒作出起訴「可能係我哋唔知個情況存在」,因此控方不提控不涉合法性問題。

綜合全日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結案同引「大公報案」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否認雙重標準:「就算其他傳媒犯事,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

周一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影片】 《立場》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案件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開審至今,橫跨逾 7 個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 4 日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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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立場》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的控方伍淑娟,周一(26 日)獲准坐下作結案陳詞。她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大公報案」,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她又指,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煽動罪會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的罪行。另外,控方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案件周二(27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大公報」等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案件原定於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因控方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押至周一(26 日)處理。控方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大公報案」等,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她提到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罪行。另外,控方亦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案件周二(2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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