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審訊期間,《明報》一名記者指在區域法院停車場拍攝主控官伍淑娟時,遭案件主管小隊的警員斥「影乜撚嘢」,以及兩度撞開,事主其後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
事隔兩年,投訴警察課去信事主指,涉粗言辱罵及兩度碰撞的指控,分別列作「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事主譚小姐表示,對投訴結果感到失望及疑惑,質疑「一啲鏡頭面前影到嘅事情,都可以係『無法證實』」,已經提出覆核,盼投訴課能交代更詳細的調查結果。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覆核要求,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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