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歲男輔警被指於 2024 年,在將軍澳單位內襲擊其 12 歲兒子,遭學校職員發現及報警。男輔警被起訴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周四(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押後至 5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輔警現已被停職,隸屬黃大仙警區。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0 歲男輔警被指於 2024 年,在將軍澳單位內襲擊其 12 歲兒子,遭學校職員發現及報警。男輔警被起訴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周四(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押後至 5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輔警現已被停職,隸屬黃大仙警區。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三(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輔警盤問下確認,當日身上戴著擴音器,但沒警告現場人士,且一直面帶笑容;並同意當時感覺不到有惡意針對,亦同意是與市民打成一片、與民同樂。他指,當日沒有於記事冊紀錄事件,因潑水代表祝福,「當初冇諗到會牽涉到呢個情況 ,過咗一兩日沉澱返,覺得呢個情況唔 OK」。他又指,現時認為「咁樣潑警察,咁樣用水槍射警察,係一個襲警行為」。
控方傳畢證人,官裁定表證成立,除第三被告將作供,另外兩人不作供、不傳證人,押後至 8 月 23 日續審。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輔警供稱,執勤期間遭數名男子射水,感到不適及濕透,「感到佢哋並非友善」,另在辯方盤問下,否認開心及有笑。辯方播放網上片段後,他解釋「我唔係覺得我笑緊,你可能見到我啲牙,但我未必係笑緊」,又指 「對住市民唔係揦埋口面」,之後在辯方追問下,確認有露出笑容。
輔警確認,沒有就本案作出調查或拘捕,直至其他警方人員聯絡,他才作出第一份書面紀錄。輔警亦在盤問下稱,因為本案才了解潑水可構成襲警罪行;但認為當日是潑水節,潑水未構成襲擊。案件周三(7 日)續。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警員 3 名 TVB 記者,被控 3 項襲警罪和 2 項普通襲擊罪;2 人另被控 1 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 名被告均有法律代表,辯方申請押後至 12 月 1 日再訊,以索取文件,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控方要求增加保釋條件,聽取辯方陳詞後,官下令 3 人以兩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居住於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署報到。
一名 19 歲學生涉於 2022 年 3 月,與不知名人士串謀欺詐一名六旬老翁,包括上門自稱香港輔警,兼出示虛假委任證,要求老翁轉帳逾 44 萬港元至其他銀行戶口。該學生早前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冒充公職人員 2 罪,還押至周五(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另須向事主支付 10 萬元賠償金,即裁判法院最高賠償金額。 案情指,事主曾收到一名自稱公安男子來電,指事主涉於內地「洗黑錢」,須接受調查。被告被捕後,供稱自己同樣受騙,指該名自稱公安男子,同指被告於內地涉刑事案,須付款方可除名,否則須按其指示行騙。被告稱自己沒有錢,最後選擇後者。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一度質疑,勞教中心拘留時間僅 6 個月,與控罪一般以年計的監禁刑罰不相稱,又強調受騙非藉口。惟最後考慮事主年齡、認罪,故優先考慮監禁以外選項,終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