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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警騙老翁逾44萬元 19歲學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冒警騙老翁逾44萬元 19歲學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一名 19 歲學生涉於 2022 年 3 月,與不知名人士串謀欺詐一名六旬老翁,包括上門自稱香港輔警,兼出示虛假委任證,要求老翁轉帳逾 44 萬港元至其他銀行戶口。該學生早前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冒充公職人員 2 罪,還押至周五(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另須向事主支付 10 萬元賠償金,即裁判法院最高賠償金額。

案情指,事主曾收到一名自稱公安男子來電,指事主涉於內地「洗黑錢」,須接受調查。被告被捕後,供稱自己同樣受騙,指該名自稱公安男子,同指被告於內地涉刑事案,須付款方可除名,否則須按其指示行騙。被告稱自己沒有錢,最後選擇後者。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一度質疑,勞教中心拘留時間僅 6 個月,與控罪一般以年計的監禁刑罰不相稱,又強調受騙非藉口。惟最後考慮事主年齡、認罪,故優先考慮監禁以外選項,終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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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雙黃線遭警發告票 的士司機認開車逃走兼拖行輔警 10 米 判囚 2 月、停牌 1 年及賠償

停雙黃線遭警發告票 的士司機認開車逃走兼拖行輔警 10 米 判囚 2 月、停牌 1 年及賠償
一名六旬的士司機,被指今年 3 月在中環停泊的士於雙黃線、遭輔警發告票時,突然開車加速,把輔警拖行 10 米後逃走。司機今年 9 月初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危險駕駛」兩罪,周一(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2 個月、停牌一年,另須就損壞輔警電話賠償 800 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案發時輔警是正當執行職務,惟被告不理對方,反加速離去,釀成危險,故以各罪判囚 3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刑期同期執行等因素,最終判囚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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