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已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 7 個月至 3 年。事發至今近兩年半,李宇軒等 11 人已先後被移交香港;而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則仍在內地服刑,在廣州從化監獄度過今個農曆新年,預料他約於今年 8 月刑滿。

12 人在香港分別面對國安、縱火、暴動,以及襲警等罪(見內文表),當中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面對的控罪最嚴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已移交香港的 11 人之中,李宇軒等 7 人已認罪;李正還押候判,其餘 6 人已判刑。

至於餘下 4 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 3 人的案件已交付至高等法院,待排期審理。喬映瑜面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控罪,案件尚未答辯。此外,除李宇軒及未回港的鄧棨然外,其餘 10 人因潛逃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8 人認罪。

Read more

12港人|7人認妨礙司法公正判囚10月 官指被告年輕有為 寄語重新振作

12 港人|涉潛逃妨礙司法公正 7人認罪囚 10 月 官:香港首案 下調量刑起點
2020 年 8 月,「12 港人」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水警截獲,被裁定「偷越邊境」等罪成。其中 10 人在內地服刑後,先後押返香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現已在港還押逾一年。

7 人先後於周四(14 日)及周五(15 日)認罪,被判監禁 10 個月。其中李子賢早前就暴動罪被判囚 3 年半,暫委法官王興偉下令將本案 3 個月刑期,與該案同期執行。換言之,他要加監 7 個月。

法官指,被告有預謀,各人蓄意挑戰及輕蔑司法制度,案情嚴重。但考慮眾人在內地已判囚 4 至 7 個月,加上本案涉潛逃「不依期歸押」,律政司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是香港司法史首案,遂下調量刑起點。

法官特別提到,眾人是有為的年輕人,向他們判監深感惋惜,但指「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違法需要受到制裁,希望眾人能夠重新振作。各人離庭前與親友揮手,李子賢高舉心心手勢。

Read more

12港人|6人認妨礙司法公正 周五處理李子賢答辯及判刑 官指挑戰法治制度

12 港人|6 人認妨礙司法公正 周五處理李子賢答辯及判刑 官指挑戰法治制度
2020 年 8 月,「12 港人」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水警截獲,被裁定「偷越邊境」等罪成。9 人刑滿移交香港後,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現已在港還押逾一年。

本案原有 7 名被告周四(14 日)認罪,惟李子賢被列為密切接觸者,須接受檢測,周五(15 日)才可出庭,屆時處理答辯及求情。其餘 6 人全認罪,各人庭上精神不俗、互相交談,亦向旁聽席揮手,步入囚室前與親友做出心形手勢。

辯方指,本案涉及不依法庭指示歸押,但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情況不常見。暫委法官王興偉則指,被告潛逃亦是謀求阻止案件進行,「基本上係對香港法治制度嘅挑戰」。案件周五續審,暫定於下午判刑。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