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日)展開第 96 天審訊,另一名被告陳志全開始作供。陳在代表大狀馬維騉主問下稱,中大畢業後在香港工作,曾與譚得志主持電台節目「馬路之友」, 2012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其後「出櫃」承認自己是一名同志。 他供稱人民力量與民主派一直沒有協調,亦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甚至被指與民主派對選。陳在法官追問下進一步解釋,「我同你都無共同行動綱領,我會唔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他提到,是由區諾軒發訊告知新東有協調會議,但他當時僅派助理出席,「因為我對初選籌備唔係好緊張」,並確認自己沒出席任何新東會議。 陳志全又指,一直認為民主派需要有一致的行動守則,「呢度唔係講緊贊成或否決某一條法例撥款,係講佢係咪盡責去開會,坐足個會,加入盡量多嘅委員會…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開會係一回事,投票會係隨時會投㗎!」陳形容這是他對民主派一直的期許。 綜合全日報道: 47人案|陳志全認為35+非實贏 關鍵在於一致行動 稱任議員間民主派出席率低感無力 周一報道: 47人案|何桂藍完成10日作供 一度質疑控方提問「好嘥時間」 16 人不認罪受審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15 陳:不會在未見法案或撥款前表明否決預算案 馬問陳,在任何時段有否講過不理內容,或予人印象要否決預算案;陳指沒有。至於陳會否否決預算案,陳表示,不會在未見到法案或撥款前已表明否決。陳另指,沒有任何人,在任何限段要求他同意,須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馬指,基本上已問完大部分問題,會再翻查資料看看有沒有遺漏,周三(2 日)再向法庭交代。 16:05 陳交代 2020 年不延任一年原因 馬問,2020 年 8 月 11 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全體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陳確認,他於 9 月通知立法會秘書處不會留任。馬追問原因。 陳稱有兩個原因,「我參加 2016 立法會選舉,選民對我授權係做呢 4 年嘅任期,如果係 9 月 30 日之後,我繼續做落去,我係無得到選民授權,呢個係第一個原因。」 陳續稱第 2 個原因,與他今早提到對民主派失望有關,當時社會有留任或不留任的討論,指他為極少數非「主留派」,即是選擇不留任。 陳指,當時主張留任的議員認為,如果立法會無民主派,「咁政府過晒啲咩嘢都得 ,所以佢哋覺得留任有價值」。 陳稱,他當時僅接受一、兩個傳媒訪問表達想法,「你哋話留低有價值嘅議員,會唔會承諾留任會盡最大努力做到議員嘅職責呢?」陳指不重複今早所提到的內容,例如勤力準時開會等。 陳續指,「如果當其時,主張留任議員嚟講 ,我哋以前做得唔夠好,喺留任日子我會準時開會,盡能力加入所有委員會,喺議會積極發言質詢,投票唔好甩碌,可能我都會考慮留任,但傾咗一大餐無人講…」 陳又指,「我惡夢係你哋話留任,我陪你留,之後朝早 8 點半開會得我一個對住十幾個建制派,萬一我都遲到,真係無審議可以過十幾項,因為無人可以承諾咁基本嘅野。嗰時我真係好大無力感,無心戀戰可以話。我成日話反對派、就算少數派,打個比喻做到一舊石頭,可以阻到啲唔得市民支持嘅法例撥款通過,由辯論質詢畀市民知道更多內情。」 法官陳仲衡打斷問,是否需要這麼詳細的回答?陳志全其後稱,「簡單一句總結,無人畀到承諾話盡力…留任嘅時候會盡力開會,所以我選擇唔留低。」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