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案5人刑滿出獄 1997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5 人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庭線》整合案件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包括伍巧怡就被拒保釋向終院申上訴許可,3 名大法官裁定煽動刊物罪屬於危害國安罪行,應採納《國安法》較嚴格的保釋門檻。

區院法官郭偉健裁決時,認為現今謠言、假資訊更有效癱瘓政府、令其下台,故普通法下煽動意圖必須包括煽動暴力不再適用,又指香港政治形勢不穩,為保國安限制言論等自由屬必要。至求情階段,黎雯齡、楊逸意提及「有限制嘅自由係咪自由呢?」等,被法官和控方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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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8 人被控暴動原定今裁決 辯方首以義務急救員作人道救援抗辯 法官質疑

11.18 理大|8 人被控暴動原定今裁決 辯方首以義務急救員作人道救援抗辯 法官質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有示威者試圖從佐敦方向救助理大內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案,有 8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原定周五(5 日)裁決,惟有被告確診新冠肺炎,遂押後 9 月 21 日再判。庭上改為法官和辯方討論陳詞。

辯方爭議,有被告任義務急救員,出於人道救援義務,中立地向衝突任何一方的傷者提供醫療急救服務,認為雖沒案例,但根據國際法及普通法尊重生命精神,應為合理抗辯理由。本案是首宗辯方就義務急救員角色,引用國際法提出抗辯的案件。

區院法官練錦鴻表示,該國際法不適用於暴動案,對本案及本港均沒約束力,加上急救員在本港不如醫生等有條文訂明的法律地位,「好想同意你呢樣嘢,但係法律基礎係乜?」控方則表示,辯方「叫法庭考慮佢創作嘅嘢,呢樣係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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