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並獲准緩刑,餘下一人、55 歲男子,周五(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囚 2 個月,緩刑 2 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一時唔覺意轉發咗」被通緝人士姜嘉偉的帖文,沒留意需即時刪除,現已停用 Facebook,不會有重犯機會。官判刑指,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舉行選舉,選舉十分重要,不容任何人干預,但認為本案似乎屬「單一事件,單一轉載」,沒證據顯示被告有進一步煽惑行為,亦接納被告犯案沒經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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