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兩人早前認罪判監,餘下一人、55 歲男子,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翻查資料,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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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被控 2025 年立法會選舉在 Facebook 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案,兩人早前認罪判監,餘下一人、55 歲男子,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待同類案件,即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煽惑投白票案,在終審法院有結果後再訊,裁判官熊雪如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押後至 7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翻查資料,蘇浚鋒案本月在終院審理,案件爭議控罪有否違憲。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3 人被指在 Facebook 轉載被稱為「赴湯」湯偉雄等人所發布的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選舉不投票罪。當中 67 歲男子周一(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要將湯的帖文內容分享他人。廉政公署同日發新聞稿,引述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指,案件性質嚴重,判監無可避免,但考慮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判處緩刑。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有 3 人被指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被稱為「赴湯」湯偉雄所發布的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選舉不投票罪。當中 61 歲女子周三(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裁判官余俊翔指,本案犯案時間短,被告可能看完帖文就轉發,但法庭不能純粹從被告角度出發,又指本案因牽涉選舉性質嚴重,關乎香港市民福祉及利益,任何人就選舉作非法行為,對香港整體都構成負面影響,並指涉案的選舉條文合法合憲。
2 男 1 女被指於 2025 立法會選舉期間,分別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及被稱為「赴湯」的湯偉雄所發布、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各被控「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案件周四(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將 3 案押後至明年 1 月 15 日,以候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朱文瀚批准。期間 3 人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居住在報稱地址的條件保釋候訊。
68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9 月至今年 11 月期間,於 Facebook 發布煽動帖文,內容包括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四(2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戴眼鏡、身穿黑色外套、藍色上衣到庭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提到警方搜屋期間發現 2 部電腦及 3 部電話,需時檢視內容有否涉及其他罪行。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 12 月 30 日再訊。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案件周五(1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雙方採納書面陳詞,暫委法官姚勳智聽畢庭上補充,將於 3 個月內頒下判詞。
官引述上訴方的書面陳詞指,本案涉及言論自由,如要設限必須有合理目的,惟沒有證據證明,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會干擾選舉。
48 歲康文署辦公室助理,被指於 2021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將前葵青區議員郭子健呼籲杯葛選舉的帖文,公開分享至 9 個 Facebook 群組。被告周五(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9 項呼籲別人不投票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轉發。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性情內斂,「睇手機、撳掣分享,呢個就係佢每日 enjoy 嘅嘢」,在涉案帖文亦無加上個人意見,「完全對政治唔了解」;另指被告認知能力低,已感後悔、不再使用 Facebook。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行為或影響選舉公平性,但她並非帖文原創者,信納僅一時愚昧。被告一直低頭,裁判官提醒可即場離開、勿再犯案後,她走往旁聽席,其母親即與她相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