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於 2021 年立法會選舉中,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投白票帖文,被控煽惑投白票罪。他在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改為認罪,被判緩刑,其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至終院,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終院法官周三(17 日)一致駁回上訴。
上訴方爭議條例沒有正當目的。判詞指,考慮人大因應 2019 年社會動盪等背景而修例,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或會降低參與程度,影響選舉認受性,終院認為條例具正當目的,以保障選舉制度及維持其公信力。判詞又指,條例僅限制選舉期間的公開言行,不涉私人討論或個人決定,對言論自由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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