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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三周年|反修例暴動案數據分析 814人被控 逾一成人案發時未成年

6.12 三周年|反修例暴動案數據分析 814 人被控 逾一成人案發時未成年
2019 年 6 月 12 日,引起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警方嚴密佈防,大批示威者佔據金鐘夏慤道一帶,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武器清場。當日是反修例運動首場警民衝突,亦拉開及後連串衝突的序幕。

政府先後以「騷亂」、「暴動」形容 6.12 衝突,特首林鄭月娥一度澄清「從無作出暴動定性」,惟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向傳媒展示警方發出的《禁止集會通知書》,提及當日警方將金鐘一帶的集會定性為暴動。

不論政府如何定性,反修例首宗暴動案事發於 6.12——21 歲青年冼嘉豪被指將鐵馬撞向警方,被控參與暴動,他於 2020 年 5 月承認控罪,被判監 4 年。

反修例運動是 1997 年以來規模最大、最多人被控暴動的社運事件。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共 814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 86 人案發時 18 歲以下;部分人被控多於一項暴動罪,共涉 839 人次,而目前只有約 27% 的案件審結。

元朗 721 白衣人鄧懷琛就兩項暴動罪,合共被判囚 7 年,監禁刑期最長;其次為 11.18 理大衝突中,被指在加士居道投擲汽油彈的蔡潤庭,被判囚 5 年 8 個月。

數百人目前就暴動控罪面對漫長等候,有被告獲判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有人事隔逾兩年,今年被捕,而部分案件延至 2023 年 11 月才開審。

《國安法》下,政府指社會「由亂轉治」,而警方和律政司針對反修例衝突的調查及檢控仍在繼續。6.12 三周年之際,《法庭線》整理和分析暴動案件數字,將現況「定格」,讓社會透過數據,回顧衝突規模,以及掌握檢控情況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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