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19 歲聽障男生被指在銅鑼灣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提上訴,高院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裁判官鄧少雄於 2023 年 5 月重審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周二(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處理訟費事宜。鄧少雄指,本案訟費可分為三部分:辯方爭議檢控已過期限、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以及正審。他考慮雙方陳詞後,批准辯方就檢控期限及正審獲得訟費,又指本案訟費已超出裁判法院權限,如有金額爭議,會交由訟費聆案官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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