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慫使胞妹就旗下天馬影視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一案,周三(19 日)展開第四日審訊。辯方反對從黃胞妹手機擷取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繼續以「案中案」程序處理。
證監案件主管確認,得悉黃胞妹的律師提出手機資料或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後,她立即封存手機。辯方指她有兩晚自行保管手機,質疑她曾經擅自解鎖檢視內容。主管指當時「應該用我最快嘅方法 seal(封存)咗個電話」,沒有檢視其中內容。
辯方另引搜查紀錄,指主管在黃百鳴住所檢視其手機逾一小時,問當時有否向黃解釋他有權拒絕提供密碼。主管稱不記得當時的做法。審訊周四續。
第三天審訊|辯方反對WhatsApp訊息呈堂 質疑證監會沒手令檢視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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