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指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時,向兩名還押人士提議自編自導藏械及藏毒案,待兩人向警方提供情報以換取減刑。該男子與 3 名同伙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監 1 年至 3 年 6 星期。另一名 27 歲女子涉處理相關黑錢,原定否認控罪受審,她周二(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改認一項洗黑錢罪,准保釋候周三求情。
被告承認案情指,她代表同居的同案被告收取約 31 萬元現金,廉署在其睡房檢取約 29 萬現金。控方指,接納無證據顯示被告知悉該筆現金牽涉甚麼罪行,亦無證據她參與相關罪行。法官明言本案很大機會判監,暫准擔保「唔好當任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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