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申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終院:無合理給予許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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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4人被指無牌籌款等 12傳票罪成共罰1.26萬元 官指無字黑布可符招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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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申上訴至終院 高院拒批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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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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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案 陳寶瑩被駁回定罪上訴 判詞指上訴方詮釋違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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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街站被控5項非法籌款 其中2罪成共罰款1800元 陳寶瑩稱政府「陰乾」小團體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 2021 年 7 和 8 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 5 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周四(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就 7 月街站的罪名,陳寶瑩和第二被告罪名成立,分別罰款 1,000 元和 800 元;涉 8 月街站的 3 項罪名則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雖無實際收集款項,但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辯方求情則指被告未造成滋擾,同時沒有人捐錢予街站,「被告冇任何個人得益」。 陳寶瑩於庭外表示,條例僅規管線下籌款,而涉案為網上籌款,強調「法庭方面冇處理到呢個問題」,加上民間小團體依賴市民捐款生存,認為政府「用陰乾嘅方法,用一啲法例殺我哋於無形」。 辯方指條例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官同意控方指不可過於狹窄解讀 裁判官引述辯方陳詞,解釋條例英文原文所指「collection of money(收集款項)」的意思較窄,僅限制實際收集金錢,邀請法庭接納。官之後再引控方陳詞,指中文譯文準確,立法目的為規管可造成阻礙或滋擾的行為,著眼點並非有否實際收集金錢,而網上支付方式越發普遍,故不可過於狹窄地解讀條例。裁判官同意。 就涉案的 7 月街站,裁判官不接納警員供詞,形容她「不可信」,因在辯方盤問下,就陳寶瑩當日於街站的發言,警員「講唔出任何字眼」,亦無錄影,未能證明陳呼籲籌款。 官指 7 月街站易拉架上有二維碼目的為收集金錢 然而,裁判官強調,7 月街站中的 2 個易拉架分別印有「捐款撐長毛/ Figo / 岑子杰/吳文遠」字眼,以及連接到 Patreon、社民連 Payme、社民連捐款網址的二維碼等,設易拉架正是在公眾地方收集金錢;另外,裁判官指 Patreon 平台運作正常,用戶距離付款僅「one click away(一鍵之遙)」。 至於 8 月街站,裁判官指,陳寶瑩呼籲路人支持街站,惟街站易拉架上無捐款字眼,社民連銀行帳戶號碼等字樣則頗細小,展示目的不明顯。另外,無證據顯示兩次街站有籌款箱,途中亦無人捐款。 就首 2 項涉 7 … Read more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辯方稱網上收款不同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 現行法例沒規管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辯方稱網上收款不同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 現行法例沒規管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義工,被指 2021 年 7 至 8 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被票控 5 項無牌籌款。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二(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辯方指出,條例規管的是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然而,街站僅提供 Patreon 二維碼、PayMe 付款等網上捐款資訊,由途人自行通過虛擬空間轉賬,而終審法院已裁定網絡並非公眾地方,本案被告亦無收集現金。

控方反駁稱,條例立法時代遠,沒有考慮到籌款可接受網上付款,故網上付款不受限非立法的原意,辯方即指香港實行普通法,應該是「法律冇講到(違法)就可以做」,否則將十分含糊,而且擴大立法原意。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6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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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警供稱被告發言「滲透到籌款意思」 承認未見有人捐款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警供稱被告發言「滲透到籌款意思」 承認未見有人捐款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義工,被指 2021 年 7 至 8 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被票控 5 項無牌籌款。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和不傳召辯方證人,押至周二(21 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指,本案爭議為被告有否籌款。控方則向作供警員提問,首被告的發言內容有否呼籲籌款,警員稱不記得內容,但「有滲透到籌款嘅意思」。

在辯方盤問下,兩名作供警員承認,當日沒有看到任何人捐錢,或被告有收集款項,亦不確定桌上擺放的膠箱是否籌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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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陳寶瑩與兩成員義工不認罪 明年 2 月審

社民連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陳寶瑩與兩成員義工不認罪 明年 2 月審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成員義工,被指 2021 年 7 至 8 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被票控 5 項無牌籌款。3 人周一(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排期 2023 年 2 月 20 日開審。

3 人由當值律師委派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旁聽席有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成員「阿牛」曾健成等人。陳寶瑩在庭外表示,社民連只是在街上表達意見、沒有籌款,不明白為何在宣傳板上展示 Patreon 就被控非法籌款。她認為案件勝算大,又望之後政治宣傳活動空間不再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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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社民連陳寶瑩與 3 義工認罪罰款

擺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社民連陳寶瑩與 3 義工認罪罰款

去年 6 月 26 日,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 3 名義工於港鐵沙田站擺街站,聲援吳文遠及梁國雄等在囚人士;4 人其後被警方票控,指他們非法籌款,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各被告周四( 2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陳寶瑩被判罰 1200 元,其餘被告則被判罰 800 元。

陳寶瑩於庭外表示,細小的政黨需要依賴市民捐助而生存,擺街站卻遭警方票控,變相扼殺街頭募捐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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