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第二案 8 名被告中,有 5 人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包括何培欣。何申請訟費失敗,原審高院法官陳仲衡指她自招嫌疑,另下令將警方在她住所搜出約 16.3 萬元充公。何就訟費及證物處理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網頁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6 日)拒絕向何培欣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她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法庭決定。
法律101|甚麼是「刑事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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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第二案 8 名被告中,有 5 人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包括何培欣。何申請訟費失敗,原審高院法官陳仲衡指她自招嫌疑,另下令將警方在她住所搜出約 16.3 萬元充公。何就訟費及證物處理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網頁顯示,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6 日)拒絕向何培欣批出上訴許可,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她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法庭決定。
法律101|甚麼是「刑事訟費」?
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診所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梁申司法覆核遭駁回,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亦失敗。終院網頁顯示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將在 3 月 26 日處理梁的上訴許可申請。
因「47 人案」服刑的鄒家成被指 2023 年在未經授權下,透過律師寄出予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的兩本佛學書籍。鄒與律師被裁定「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鄒被判囚 3 日,而律師罰款 1,800 元。
終審法院周三(21 日)開庭處理律師申請上訴許可,常任法官李義 、霍兆剛及林文瀚認同相關法例有待釐清,即時批出許可。案件訂於 5 月 27 日進行上訴聆訊。鄒未有申請終極上訴。
警方 2022 年在火炭工廈搗破非法賭檔,發現有賭客為警員。警員與 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賭博及違口罩令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覆核成功,裁判官改裁非法賭博罪成、罰款 4,000 元。被告其後上訴失敗,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包致金組成的上訴委員會,上周五(17 日)拒絕申請,指案件無合理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換言之,被告無法再透過上訴挑戰原訟庭決定。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葡籍男子黃煡聰,2022 年入境時被捕,他承認《國安法》下「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囚 5 年。因《國安法》刑期下限,他未獲全數認罪減刑,就此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年 4 月拒批上訴許可,上周並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
黃煡聰亦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一(8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10 月 6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2022 年 10 月 1 日,19 歲患自閉症男學生被指在深水埗損毀 5 支國旗及區旗旗桿,旗幟則沒受損。他否認「侮辱國旗」等 3 罪受審,稱旗幟顏色鮮艷令他不適而扯下旗杆,原審裁判官裁定其行為致旗幟未能莊嚴展示,削弱國家尊嚴,全數判處罪成,判入更生中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今年 3 月被高院駁回。
男生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三(3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10 月 2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名經審訊後罪成、判囚 3 年 3 個月的女子,提出定罪上訴,今年 4 月被上訴庭駁回。終審法院網頁顯示,她已提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暫未排期聆訊。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被高院法官駁回,蘇周二(27 日)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再被駁回。據了解,蘇一方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社民連被指 2021 年在街站展示 Patreon 二維碼非法籌款一案,主席陳寶瑩就定罪提出上訴,去年 8 月被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駁回,今年 2 月再被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陳寶瑩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周四(22 日)指案件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限申請方在 6 月 19 日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