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7 歲男學生涉於 2023 年間,在元朗一間中學內非禮一名女子。該男生被控 1 項非禮罪及 1 項偷拍罪,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鄧少雄周四 (1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指考慮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平日於深圳讀書,但願意來港接受社會服務令或接受感化,又指被告犯案後深感後悔,反省後明白要尊重女性。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17 歲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期間,在元朗一間中學內非禮另一女子。該男學生被控 3 項非禮罪及 1 項偷拍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求情。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1 日判刑,待索取進一步報告。
被告平日在深圳讀書,週末才能來港。辯方求情指,感化官因擔心被告長居深圳,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被告願意並有能力獨自過關來港,履行社會服務令或接受感化,又指被告沒有不良嗜好,犯案後深感後悔,反省後明白要尊重女性。
2023 年 10 月,一名 30 歲男子涉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2 名女學生。他早前承認 3 項窺淫罪,周三(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被告有預期、有目的地進入學校偷拍,學生不會預期校內有其他人侵犯其私隱,強調判刑應反映對罪行的厭惡性,法庭亦須保障未成年人士。官提到被告長年有易服癖,雖是私人選擇,但若以此犯罪滿足性慾,法庭便須發出清晰訊息,不容有關事情發生。
裁判官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辯方指已解釋有關報告內容,提到被告重犯機會屬中度偏高,但他已深刻反省,從中正視其問題,感到後悔和決心更生,亦已尋找心理學家協助。辯方亦表示,被告初犯,本案 3 項控罪沿於同一地方,被告只曾進入涉事學校一次,期望判刑可同期執行。
2023 年 10 月,30 歲城巴高級營運主任涉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2 名女學生。被告周三(2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3 項窺淫罪。
案情指,兩事主在女廁內看到有黑色物體伸至其廁格,另一事主則發現一個藏有手機的紙箱。警方在被告單位內搜出 16 套校服,大量女性衣物,包括他到德望學校身穿的校服。
辯方求情時建議法庭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裁判官表明,涉案罪行非常嚴重,懷疑被告存心犯案,明言須判監處理,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押後至 4 月 17 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一名 17 歲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期間,在元朗一間中學內非禮另一女子。該男學生被控 3 項非禮罪及 1 項偷拍罪,周三(2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被告准以 5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返回涉案中學 50 米範圍,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答辯。
2023 年 10 月,30 歲城巴高級營運主任涉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2 名女學生。被告早前被控 1 項窺淫罪,案件周三(2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加控被告 2 項窺淫罪獲批;修訂控罪指被告涉操作及安裝設備犯案,事主增至 3 人。案件押後至 4 月 3 日再訊,待辯方檢視文件。被告續准以 17 萬元現金,及 3 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指 2021 年 10 月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對面住宅單位的一名女子,並分別於 Telegram 群組及社交平台公開發布該影像。他否認 1 項窺淫罪、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案件周五(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選擇作供,多番否認有意「偷窺」、「窺淫」,先後稱「點會係偷?我坐喺自己屋企張書枱」,又稱拍攝時沒掩蓋自己,「唔係拉底窗簾 ,挖個窿」等,亦指「我又唔係飛虎隊咁笠住個頭,我點暗中呢?」
控方問「你同唔同意見到有女性赤裸上身,你係唔係唔應該多望?」被告答視乎情況,稱「除咗一個男人會有好奇心,如果有個人赤裸上身,冇必要長期 staring」。辯方指「香港好多地方嘅樓同樓比較近」,被告的行為是「冇禮貌」,而將相片放上網「令人討厭」,但並非暗中觀察。案件押後 3 月 8 日 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今年 10 月,30 歲城巴高級營運主任涉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 2 名女學生,被控一項窺淫罪,案件周三(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以待索取律政司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
控方反對辯方保釋申請,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 17 萬元現金擔保、其父親 3 萬元人事擔保,另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日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接觸、不得進入任何學校,以及不得進入德望學校 50 米範圍內。
2022 年,29 歲已婚時任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EO)被指在酒店,偷拍與同為政府行政主任的外遇對象性交片段,又另外趁事主洗澡時偷拍照片。後來兩人感情生變,他以相關片段威脅女方,並在網上發布。被告早前被裁定窺淫、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等 5 罪罪成,周二(1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
暫委裁判官馮念偉判刑時指,被告偷拍的行為,並非愛的表現,是為了自我娛樂或威嚇脅逼之用;又斥他有惡意地於網上發布事主的私密影像,令人齒冷,且相關影像長留於網上,對她造成二次傷害,終判他監禁 7 個月。另辯方提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一名 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指 2021 年 10 月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一名女子私密部位,並兩度於網上發布該影像,被控 1 項窺淫罪、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周五(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數控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 2024 年 2 月 8 日開審,審期兩天,並批准事主上庭作供時准用特別通道及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