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34 歲港鐵車長疑將一名曾轉發「撐警」帖文的女友人資料,張貼在九龍灣連儂牆,對方發現後欲拍攝,遭車長鎅傷額角及搶去電話。被告被控傷人及搶劫兩罪,周二(26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黃國輝指,事主作供清楚直接,傷勢亦與遇襲經過吻合,相反被告供詞不合理。法官指本案嚴重,監禁式刑罰是唯一考慮,押後案件至 8 月 22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34 歲港鐵車長疑將一名曾轉發「撐警」帖文的女友人資料,張貼在九龍灣連儂牆,對方發現後欲拍攝,遭車長鎅傷額角及搶去電話。被告被控傷人及搶劫兩罪,周二(26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黃國輝指,事主作供清楚直接,傷勢亦與遇襲經過吻合,相反被告供詞不合理。法官指本案嚴重,監禁式刑罰是唯一考慮,押後案件至 8 月 22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示威者癱瘓多區交通發動三罷,其中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就清理路障起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食環署清潔翁疑遭擊中受傷,送院後不治;另有一名男子遇襲受傷。事後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被捕,被控謀殺、傷人及暴動三罪。 二人否認全部控罪,高等法院原訟庭在周三(15 日)選出陪審團後,開始首日審訊。控方指,次被告手機內的語音信息,有人提到「今日你地劈嗰個阿伯...應該無得救」,又指案中傷者曾尾隨兩被告一段長時間,後起爭執受襲。另現場有人手持鋸刀,傷到一男子。 案件周四續,控方將播放涉案閉路電視、媒體片段等。
一名港鐵車長被指 2019 年在港鐵九龍灣站,打傷女友人並劫去其 iPhone,事隔兩年遭控傷人及搶劫兩罪。他否認兩罪,案件周二(1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荃灣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在 2019 年 6 月起在微信朋友圈發表政見,同年 10 月發現九龍灣地鐵站外天橋牆上有她個人資料單張,及後經過天橋見被告正貼單張,懷疑涉自己資料,二人起衝突,被告持𠝹刀傷到事主額頭,又在發現她用手機通話後搶去其電話逃走。 女事主作供稱,天橋單張涉其護照及身份證號碼,她曾與被告去旅行、託其買機票,疑對方挪用資料作單張。辯方盤問則指,被告當日兩手空空,反指事主摑被告一巴,致他眼鏡飛脫,事主否認。
2021 年 10 月,寶林公共屋邨景林邨舉行換屆選舉,7 名業主疑不滿選舉於平日早上舉行,致多名業主未能投票,與法團主席、保安等起衝突。7 人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當中 3 人另被控傷人或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 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業委會選舉中,新舊支持者互相對罵情況常見,但片段見大部分被告僅大聲說話,沒進一步行動,認為控方未能證明 7 人行為帶侮辱或威嚇,因此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但其中 3 人與主席及保安推撞,令對方失平衡受傷,傷人或普通襲擊則罪成。案件押至 6 月 27 日判刑,等候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其中兩人須還押。
35 歲地盤工人 2021 年聖誕節乘搭港鐵期間,在車廂內除口罩吃燒賣和魚蛋,並揮拳打傷一名上前勸阻的男乘客,致其頭破血流,事發片段其後被放上網引起關注。地盤工被控一項傷人罪,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一個月。
兩名老翁被指 2019 年 9 月在葵涌葵盛東商場外「連儂牆」因政見起爭執,其中 86 歲老翁涉以防鏽潤滑劑 WD-40 及指甲鋏攻擊對方,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周四(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