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0 歲醫生涉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港鐵車廂內將「震蛋」貼在下體,從後貼近一女子的臀部,早前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成,周五( 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天。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不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但被告因不堪疫情間壓力而犯案,盼以罰款處理。暫委裁判官王詠文拒絕,指罰款未能反映嚴重性,惟認同被告「本應有大好前途」,亦無證據顯示事主心理受創,故採納指引中的最低量刑起點。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訴,獲准以 3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30 歲醫生涉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港鐵車廂內將「震蛋」貼在下體,從後貼近一女子的臀部,早前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成,周五( 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天。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不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但被告因不堪疫情間壓力而犯案,盼以罰款處理。暫委裁判官王詠文拒絕,指罰款未能反映嚴重性,惟認同被告「本應有大好前途」,亦無證據顯示事主心理受創,故採納指引中的最低量刑起點。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訴,獲准以 3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一名 30 歲醫生涉於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港鐵車廂內將「震蛋」貼在下體,從後貼近一女子的臀部,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被告不認罪受審,周二( 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至 5 月 5 日判刑,期間索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 警員早前供稱,目擊被告不斷將下體貼向事主臀部、「追住佢咁」,拘捕被告搜身後發現他攜震蛋遙控、電芯、膠兜等。被告警誡下稱,「因爲工作壓力大,放震盪器喺下體頂女仔屁股攞快感」。 辯方求情指,案發正值疫情最嚴重之時,被告自願到啟德隔離設施當值,「為香港獻身」,又指本案「冇對事主造成心理烙印,係簡單嘅非禮事件」。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三(9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 有報稱受襲的男乘客承認,曾在場取出𠝹刀,又曾把女記者推出車廂。他解釋當時只是檢查刀鋒是否收妥,但剛好黑衣人衝入車,並搶走其𠝹刀。他又質疑女記者與黑衣人是「同黨」、兩者「串謀」,批評她單方面拍攝,「黑衣人影都唔影」。辯方質疑,男乘客推記者的行為令雙方衝突開始,取𠝹刀具挑釁性,他全不同意。 另一名報稱受襲男子在盤問下,亦承認曾於黑衣人離開車廂時,拔去一男子的帽子,稱因覺得對方是「假記者」,在場吵鬧。
43 歲男教師被控於 2022 年 3 月在港鐵車廂內非禮一名男子 X,案情指有便衣警員在尖沙咀站見到被告形跡可疑,後發現被告涉用右手放在事主左臀。案件周三(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崔美霞認為,事主 X 和控方證人的證供有關鍵性和不能磨合的分歧,兩人就描述 X 站立的位置、附近的乘客等情況不一致。辯方另申請訟費,獲官批准。
35 歲地盤工人 2021 年聖誕節乘搭港鐵期間,在車廂內除口罩吃燒賣和魚蛋,並揮拳打傷一名上前勸阻的男乘客,致其頭破血流,事發片段其後被放上網引起關注。地盤工被控一項傷人罪,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