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三批罪成被告、初選時參選九東區的 6 人,將於周五(5 日)處理求情,料需時 2 天。《法庭線》翻查裁決理據判詞、庭上證供及承認案情,整理他們被指控的罪責與角色。
據案情,6 名被告提交初選表格時,均附上「共同綱領」,提及「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只有胡志偉沒有簽署〈墨落無悔〉,但案情指他受訪時指民主黨會受共識約束,是「對謀劃作出承諾」。
黃之鋒曾發文章,提及連結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反制中共;譚文豪曾公開稱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將「否決晒所有法案、所有嘅撥款」。譚得志曾稱兩次否決預算案,「癱瘓個政府」。李嘉達則曾將抗爭帶入立法會。
至於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施德來,曾公開承諾兩度否決預算案,法官指他脫離民協過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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