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他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年。
法官練錦鴻指,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其建議「不符史實、不合情理」,指他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官又指,外國政客為其所屬國家的利益,以香港被壓迫為借口,打壓及抵制中港,有關帖文會令人誤以為得到外國助勢,受扭曲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摧殘社會秩序。
官稱,被告移民外地後理應已「效忠別國」、身在「安全之地」,但他煽動港人對中港的仇恨,鼓勵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和宣揚香港獨立,將案件訂為「情節嚴重」,以 78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呂世瑜案」案例,「情節嚴重」者刑期下限為 5 年監禁,故即使被告認罪,亦不獲全數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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