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將於今早 10 時(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法官裁定 14 人罪成,劉偉聰、李予信則無罪。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緊接裁決提出,有意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提出擬上訴。法官聽取陳詞後,下令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警署報到的次數減至每月一次。
法官續稱,就本案的求情日期將定為 2024 年 6 月 25 日起,另稱求情陳詞不可多於 20 頁,需於 14 天內呈交等。至於 14 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則須還押候判刑。散庭時,施德來雙眼發紅及揮手,陳志全作出心心手勢,梁國雄、鄒家成、阮偉明、何啟明示意拜拜。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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