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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16-2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16-22

Podcast: 上周焦點: 23條|涉YouTube等發布陳述及照片 58歲男被控新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押 「23 條」檢控再錄一案。58 歲男子被控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當日,即今年 3 月 23 日,至 6 月 19 日期間,在 YouTube 等三個網上平台,發布煽動陳述或相片,據悉涉案字眼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周五(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8 月 7 日再訊,以候警方檢查其家中搜出的兩部電話、桌上電腦,以及 3 部手提電腦。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指,被告沒保釋申請,辯方代表、律師陳奕勤確認。被告須還押。 按《法庭線》統計,在「23 條」生效前,涉及網上煽動言論的案件,律政司均起訴「煽動作為」罪,而「煽動刊物」罪則主要涉實體或傳媒刊物。是次「23 條」檢控,網上言論亦歸類為「煽動刊物」罪。 《法庭線》另向保安局及警方查詢有關「23 條」的檢控數字,惟局方回覆的統計數字,均連同《國安法》生效後,危及國安行為案件計算,未有單獨統計「23 條」個案。局方周五(21 日)解釋稱,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亦可能涉敏感的危害國安活動,披露相關拘捕數字的分項數字及資料,會影響行動部署,故不會公開。 死因研訊|女工污水廠井口工作身亡 技工指勸阻下井不果、稱「要入去救老公」 2021 年 11 月,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發生工業意外,共 5 名工人在回流井暈倒,其中一名 46 歲女工人送院後不治,死因庭周三(20 日)展開第四日研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5 日陳詞。 死者丈夫供稱,死者當日在井口地面負責風險評估、監測井內氣體,沒有下井。他和工人下井工作期間,均沒佩戴安全設備;直至下午完工之際,工人發現有污水流出,他聞到刺鼻氣味後昏迷。 法醫指,死者多條肋骨骨折,左臂疑被鋒利水泵葉片切斷;胸腔亦有積水,顯示有溺斃痕跡,加上死者血液中驗出高濃度硫化氫,推論死者當時可能站近井口,吸入高濃度硫化氫後暈倒墮井,背部撞擊地面或牆壁,認為其死因是硫化氫中毒、胸肺受損、溺斃的累積效應。 外判商技工以書面提交供詞,則提到死者在井口時,技工已多番阻止她下井,但死者不理勸阻,爬梯下井,技工更一度伸手入井內,勉強捉住死者,指「阿姐你做乜入去呀,入面好危險」,惟死者表示「我要入去救我老公」,其後技工在井口聽到約 2 分鐘、「好淒涼」的女子呻吟聲。 反恐首案|辯方指嚴文謙被捕時遭毆打 警嘗試逼賴振邦飲滴露 警否認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續審。第三名從犯證人、已認罪的蘇緯軒在庭上確認,在「殺警計劃」被指派為槍手,負責在大廈高處射殺警員。蘇供稱,在 2014 年認識一位叫「Stephen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9-1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9-15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律政司確認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上訴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於周四(13 日)即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李為目前唯一名國安案被告,原審獲裁定無罪而律政司沒上訴。 李予信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禁止參與或任何級別選舉等。《法庭線》亦向律政司查詢李的保釋安排,獲回覆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23條|涉今年6.12穿光時衫、戴黃口罩 27歲男被控新煽動罪被拒保釋 27 歲無業男子,被指於今年 6 月 12 日,穿著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衣衫、穿戴黃色「FDNOL」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新煽動罪等 3 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並應控方要求,押後 8 月 7 日再訊。《法庭線》分別向保安局及警方查詢,本案是否 23 條生效後首案。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適宜作出評論及披露案件細節。 男子申保釋被拒,蘇惠德一度稱男子有權向高院申請覆核,問需否保留 8 天覆核。辯方回應指「似乎相關法例好似…」蘇其後指「係咪無㗎?」、「記得係無咗?」《法庭線》翻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見涉國安相關罪行,並沒有 8 天覆核安排。 政府首引23條禁資助羅冠聰、劉祖廸等6人 鄧炳強:以任何平台提供資金均屬違法 政府周三(12 日)首次引用《維護國安條例》,對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攬炒團隊」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鄭文傑,以及「升旗易得道」的霍嘉誌、蔡明達,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見內文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時,被問及訂閱 6 人社交平台如 Patreon 及 Youtube 等賬號,會否觸犯法律,鄧稱無論以任何平台向指明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均屬違反措施,警方會按證據執法;又指若被註銷護照者有意回港自首,可聯絡入境處。 羅冠聰在其 Facebook 專頁指,申請難民時已把特區護照交予英國內政部,自 2021 年起已不再使用。《棱角》引述劉祖廸稱不曾申請或持有特區護照,對於政府要取消感到「莫名其妙」。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5.12-1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5.12-18

上周焦點: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3人涉違英國安法;721非白衣人案;李宇軒供詞整 英國檢控3人涉違英國安法 港經貿辦經理涉進行情報工作 英國倫敦警察廳周一(13 日)公佈,於英國拘捕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警察廳指,3 人被指牽涉的情報活動與香港有關。 據當地警方資料,3 名男子分別為 38 歲 Chi Leung(Peter)Wai 、37 歲 Matthew Trickett 及 63 歲 Chung Biu Yuen。據了解,其中 Chung Biu Yuen 為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當地傳媒報道,3 人周一於倫敦西敏寺地方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將於 5 月 24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of England and Wales)再提訊。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14 日)見記者,指中國駐英大使館已就事件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並指任何對港府的無理指控,均不能接受。 反恐首案|黃振強否認為配合認罪 誣衊同案被告知悉殺警計劃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續關注黃的承認案情,與其庭上供詞有出入。黃確認部分承認案情與事實不符,稱「呢啲係控方攞出嚟,佢話幾多就幾多㗎啦。」 黃另指,曾致電涉協助籌款的被告劉佩凝,講述將有人使用槍和炸彈,著努力協助眾籌。辯方質疑,黃事隔近 4 年才透露通話內容,形容是「無從對證」,質疑黃為配合認罪,「作出嚟去誣衊」被告;黃不同意。 黎智英案 官拒辯方申請重召張劍虹 國安警否認遊說張任控方證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早前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就 Slack 平台提問,法官周四拒絕辯方申請,指不論這個遲來的申請動機是甚麼,重召張劍虹明顯不符司法公正。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8-5.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8-5.4

PODCAST: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黃振強指女被告劉佩凝助「屠龍」眾籌 一個月內籌約 30 萬元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五(3 日)在高院踏入第九天審訊。同案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屠龍」募集資金有兩大方式,包括「家長」捐款,及設立 Telegram 頻道「育龍」眾籌,後者在 1 個月內籌得約 30 萬元。 黃又稱,「育龍」由同案女被告劉佩凝設立及協助管理,此前劉曾私人及找「家長 group」資助「屠龍」。而黃曾對劉提及會有「大行動」,配合其他團隊使用槍械和炸彈,遂著劉「加緊個眾籌力度」,為「屠龍」成員安排「走佬 plan 」,在實行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案件下周一(6 日)續。 黎智英案|陳梓華否認庭上捏造供詞以獲減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9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 11 天作供。 辯方盤問時指出,陳庭上多處證供與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不一。陳否認庭上捏造供詞以獲減刑,「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謊言),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至於陳早前同意首次錄口供內容虛假,他在控方覆問下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Mark Simon 等人撇清關係。案件下周一(6 日)續審。 鄧桂思死因研訊|醫管局一方指已提改善措施 惟需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有錯」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五(3 日)踏入第 11 日研訊,由醫管局及兩名涉案醫生一方作出陳詞。 醫管局一方代表,以及兩醫生一方代表陳詞時均表示,陪審團需考慮鄧出現肝衰竭的原因,並提出不同情況,例如因沒處方抗病毒藥致乙肝病毒激活,以及因服用其他藥物引發「自身免疫性肝炎」等。醫管局一方指,局方在事故後有作出不同措施改善及跟進,醫生一方亦表示,兩醫生有參與制訂改善措施。 惟局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稱,改善措施亦「冇可能完全完善(系統)」、「好不幸要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耐唔耐會有錯。有錯就係要review 、改過,好似呢件事,進行咗唔同嘅覆核」。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控方結案指警必涉「砌生豬肉」 辯方指露宿者自願認藏毒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8 警在表證成立後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員的文件描述與閉路電視不符,必涉及虛假指稱、「砌生豬肉」;又指警遮蓋鏡頭時,調查仍未完成,片段對於涉事露宿者「阿十」日後的法律程序,例如其辯解、警員的可信性等,必然有至關重要的聯繫。 辯方結案則指,「阿十」自願承認藏毒,證明警員沒誣告,強而有力地推翻「砌生豬肉」的說法;又稱涉案位置有途人來往,反問「被告會唔會咁大膽、公然,去嘗試遮住個CCTV?」案件押後至 9 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21-27

上周焦點: Podcast: 反恐首案|7人否認串謀殺警等 控方指計劃遊行時放炸彈、射警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起訴多罪,包括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爆炸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其中 6 男否認反恐條例、串謀殺警等罪受審,控方周三(24 日)在高等法院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 3 名被告為「屠龍小隊」成員,曾到西貢試槍、測試炸彈引爆器、參與台灣軍訓等。另有被告偷大學實驗室化學品、有人則管理 Telegram 頻道安排眾籌。 控方形容,計劃一切就緒,最終未有實行,因警方作出拘捕,並強調串謀罪,毋須完成實質罪行。被指為「屠龍小隊」領導人物、同案認罪被告黃振強,預料下周一(29 日)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黎智英案第67日審訊|陳梓華認於錄影會面說謊 想與SWHK撇清關係、為李宇軒脫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7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九天作供。 辯方針對黎與陳於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間六次會面情況提問,指黎沒說過欲領導勇武派,亦沒說過「支爆」,此說法是由劉祖廸提出。辯方又指,黎沒稱要透過制裁達「支爆」,亦沒指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推爆政府」,陳一概不同意。 另外,辯方引述陳在成為控方證人前的錄影會面內容提問,陳多次庭上承認內容虛假。當中陳於錄影會面形容 SWHK(重光團隊)有數名領導,「唔似係得李宇軒一個」,陳庭上稱「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承認想為李脫罪;而陳在會面稱對 SWHK 有負面評論,他亦在庭上承認,是想與 SWHK 撇清關係而說謊。案件下周一(29 日)續審。 《立場》被指煽動案原訂4.29裁決 第三度押後至8.30裁決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郭偉健另希望等候譚得志煽動上訴案結果,案件押後至 4 月 29 日裁決。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7-1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7-13

Podcast: 上周焦點: 7.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囚33月 官:被憤怒衝昏頭腦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案情指,他涉及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區院法官李慶年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當然,非白衣人一方以武力還擊、以暴易暴,也要付出代價」。官又指,被告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被憤怒衝昏頭腦而影響判斷…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控方的案件時序表披露,警方於事發約半年後,就「黑衣人」一方曾鎖定 22 名嫌疑人,而從片中辯認出被告的 17 個月後,律政司才就本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 41歲男涉串謀煽動分裂國家囚5年 因案例不獲全數認罪減刑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他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年。 法官練錦鴻指,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其建議「不符史實、不合情理」,指他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官又指,外國政客為其所屬國家的利益,以香港被壓迫為借口,打壓及抵制中港,有關帖文會令人誤以為得到外國助勢,受扭曲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摧殘社會秩序。 官稱,被告移民外地後理應已「效忠別國」、身在「安全之地」,但他煽動港人對中港的仇恨,鼓勵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和宣揚香港獨立,將案件訂為「情節嚴重」,以 78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呂世瑜案」案例,「情節嚴重」者刑期下限為 5 年監禁,故即使被告認罪,亦不獲全數減刑。 黎智英案|李宇軒完成作供 陳梓華供稱經李柱銘聯絡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上周續審。第四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2020 年 7 月曾與同案被告陳梓華談及國際及社運形勢,認為會面對「樽頸」及「權力真空」,因此需要「枱面人」離港組「流亡政府」。 法官李運騰追問,當時《國安法》已實施,為何李宇軒仍考慮「浮上枱面」?李宇軒解釋,「因為唔企出嚟,香港依然會被中國共產黨控制嘅香港政權統治,所以已經跌咗入一個有政治逼害嘅環境入面。即係,已經夠差」。 他在盤問下另同意,在《國安法》生效前,認為眾籌、遊說等工作均合法,又指《國安法》條文含糊、詮釋廣闊,「全球嘅人都適用」。法官李運騰問,那他當時為何不停止國際遊說?李宇軒指,覺得「北京會搬龍門」,「如果北京覺得你係政敵嘅話,無論你繼續定唔繼續去做,佢都會搵到方法去政治檢控你」。 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作供則提到,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11.12大老山隧道兩女生暴動無罪 官拒納警供詞指巧合到匪夷所思  2019 年 11 月,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警民衝突。3 名恒大女學生涉於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3 人事隔兩年半被控一項暴動罪,一人認罪,還押至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14-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2.14-17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 |古思堯罪成囚9月;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23條煽動罪專題 擬區選前到選舉事務處抗議 古思堯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月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否認一項企圖煽動罪受審,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旁聽人士散庭後高呼「撐住呀!阿古」。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包括準備棺材,如非行動前被捕,會付諸行動。他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構成罪行,惟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強調其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 23條煽動罪|快必案爭議須證煽暴意圖 上訴庭或諮詢期後裁決 政府未明確答參考否 23 條立法諮詢,政府倡保留煽動罪、擴闊涵蓋範圍(見另稿),又特別指煽動憎恨不一定涉及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本港須按實際經驗「釐清及完善罪行元素」。近年 3 宗煽動案,法庭接納控方指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暴意圖,最終裁定罪成。 正在上訴的「快必煽動案」,爭議點之一正是控方須否證煽暴意圖,上訴庭最遲 4 月初將頒判決。「立場案」亦因應押後裁決。而英國樞密院去年裁斷,煽暴意圖為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又引澳洲法改會報告,指毋須證煽暴意圖的看法「過時」。 《法庭線》向保安局查詢,擬定諮詢文件時有否考慮樞密院判詞、澳洲等國的法改會報告;若上訴庭在諮詢期後就「快必案」頒判決,局方會否參考。政府回覆指檢視過往研究資料、實施經驗及法庭裁決、其他國家相關法律及實踐經驗、香港近年實際情況等,惟未明確回答屆時會否參考。 12港人|鄧棨然認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指學駕船載11人潛逃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判囚 7 個月至 3 年。當中刑罰最重、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2023 年 8 月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港警。鄧涉管有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案,鄧就其中妨礙公正一案,周三(14 日)在區院認罪。 案情指,鄧向 Telegram 群組「勇武 2.0」求助,獲成員轉介至一名叫「廢中」的人士,該人安排鄧購入涉案快艇、學習駕船等,最後由鄧駕船載另外 11 人潛逃;他們被告知到台灣後,將獲台灣當局接應。 法官練錦鴻稱,「呢單案件好受公眾矚目,唔希望倉卒作出決定同埋詳細理由…根據我手頭中嘅案例,差唔多一定係要監禁」,將鄧涉的兩案同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另待一宗上訴庭聆訊。該案為「12 港人案」中鄭子豪、廖子文提刑期上訴。鄧續還押。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2.19案件管理聆訊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將於 2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7.1立會|王宗堯稱入立會交充電器予記者 逗留議事廳不足27秒 認舉動愚蠢

2019 年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被告之一、藝人王宗堯周五(14 日)站上證人枱作供,指當天參與遊行後,從朋友群組得悉有記者需要充電器,於是購買後前往立法會,在議事廳轉交後即離場,前後逗留不足 27 秒。

在控方盤問下,王指知道立會正在發生暴動,示威者大肆破壞,事勢嚴重,但強調到場前情況已緩和。控方指,警方表明將會清場,但王仍「深入虎穴」進入暴動核心。王承認此舉「好愚蠢」,但當時「好純粹咁」希望記者可以維持報道,故沒考慮自身安全。被問到其身分會否鼓勵他人參與,王同意無論正面還是負面均帶來影響,但認為「香港人係各自有自己想法而行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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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25-3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25-31

國安法首釋法|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須取特首證明書 否則由國安委判定 一連四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下午(30 日)閉幕,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第 14 條和第 47 條的解釋,是自 1997 年人大第 6 次釋法,亦是人大常委首度解釋《國安法》,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人大常委會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的問題,香港法院根據《國安法》第 47 條,應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如法院未有向特首提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按照《國安法》第 14 條的規定,對有關問題作出判斷及決定。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會落實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並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他見記者時強調,特首發出證明書的權力,早於《港區國安法》實施時已存在,釋法並沒有增加特首權力,又指本港的非國安案件,海外律師仍然「無任歡迎」。 國安法首釋法|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須取特首證明書 李家超: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國安法首釋法|李家超:釋法沒增特首權力 「無任歡迎」海外律師處理非國安案國安法首釋法|司法機構:尊重人大釋法 將繼續行使獨立司法權處理國安案人大首就《國安法》釋法 過去5度解釋《基本法》 反修例暴動案統計|2022年199人罪成、再有37人被控 衝擊立會等案2023年開審 反修例運動至今逾萬人被捕,約 2,900 人被起訴。《法庭線》按法庭紀錄及報道統計,截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共有 819 人被控暴動,至今約四成案件審結。今年內,再有 37 人被起訴或加控,包括涉理大衝突、原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的鄭錦滿,另有一男生回港入境後被控於理大暴動(見內文表)。 今年內,共有 208 人的暴動案審結,9 人罪名不成立,其餘 199 人罪成,包括 YouTuber 易卓邦和舞台劇演員郭小杰,兩人分別涉 11.18 佐敦衝突及 10.1 黃大仙衝突,被判囚 4 年以上。而截至今年底,有 292 人仍候審。多案排期 2023 年開審,首宗 11.12 中環「和你 lunch」將於 3 月開審;7.21 …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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