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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裁藏逾400枚子彈罪成、囚9年9月 官指存放點沒上鎖、落入不法之徒手風險大

男子被裁藏逾400枚子彈罪成、囚9年9月 官指存放點沒上鎖、落入不法之徒手風險大
2018 年除夕,警方在紅磡截停一名 20 歲男子,搜屋後發現他藏有槍械及近 900 發彈藥等。7 人陪審團周二(23 日)以大比數裁定被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並裁定他管有當中 12 盒、不少於 424 枚的子彈,手槍及滅聲器則不屬定罪物件,周三(24 日)被判監禁 9 年 9 個月。

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涉事子彈殺傷力大,放入手槍即可使用,會造成較大的人身傷害,性質令人不寒而慄。加上被告與「阿高」的通話紀錄會被自動清除,加強兩人溝通的隱秘程度,能反映其背後的暗黑意圖。

法官續指,子彈存放在沒有上鎖的地方,他人能夠輕易取走,落入不法之徒手上的風險極大,增加本案嚴重程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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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認藏械及近900發子彈 7人陪審團裁定罪成 法官押周三求情

男子否認藏械及近900發子彈 陪審團5:2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於 2018 年除夕在紅磡截停一名 20 歲男子,搜屋後發現他藏有 2 支手槍及近 900 發彈藥。該男子否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受審,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一連兩日引導後,7 人陪審團周二(23 日)以 5 比 2,裁定被告罪成。

陪審團並裁定,被告知情管有的槍械為,其書枱第一個櫃內兩盒 100 粒子彈,以及其迷彩背囊內共 10 盒子彈,但案中沒提及該 10 盒子彈內有多少顆。至於滅聲器、槍等,則裁定不是定罪物件。案件押後周三(24 日)求情。

被告聞悉罪成時,即轉頭望向親友,其後一度望天及抿緊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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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否認藏械及近900發子彈 控方開案指被告知情下管有槍彈

男子否認藏械及近900發子彈 控方開案指被告知情下管有槍彈
警方於 2018 年除夕在紅磡截停一名 20 歲男子,搜屋後發現他藏有 2 支手槍及近 900 發彈藥。該男子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案件周二(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警誡下稱「嗰啲槍全部 war game 舖買,好好哋放喺屋企,咁都犯法?」他及後改稱,涉案槍彈由他人先後兩次交給他保管,「放咗喺書檯底,一直無郁過」,該人又向被告指有關物品是裝飾和道具,「合法唔會有事」。控方指,被告將槍械和彈藥放在房間內,是在知情下管有槍彈。案件周三(10 日)續審,負責拘捕被告的偵緝警員將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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