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 2021 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他們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周一(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表明,不會加控欺詐或使用虛假文書等罪名。控辯承認事實指,負責處理傷人案的督察確認,未曾指示兩被告調查該案,另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到他們曾進入案發地點附近的保安室。 保安主管供稱,兩警當日進入保安室後,在「較遠的距離」出示委任證,又聲稱駐守秀茂坪警署,其中一人交出印有警徽的文件,要求取得相關閉路電視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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