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亦有多名警員執勤時受傷。律政司周二(8 日)分 3 案入稟區域法院,就被咬斷指警長、受傷高級警司及 2 名受傷警員的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等,分別向杜啟華等 4 名示威者索償。其中兩案的索償額共逾 200 萬元。
翻查資料,杜啟華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被判囚 5 年半;另 3 名示威者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亦有多名警員執勤時受傷。律政司周二(8 日)分 3 案入稟區域法院,就被咬斷指警長、受傷高級警司及 2 名受傷警員的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等,分別向杜啟華等 4 名示威者索償。其中兩案的索償額共逾 200 萬元。
翻查資料,杜啟華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被判囚 5 年半;另 3 名示威者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現已退休的總督察葉春榮,涉於反修例期間,訛稱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四 (2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審。
葉的下屬、時任沙田區雜項小隊指揮官陸穎續作供,指案發時沙田警署不時受襲,情況混亂。她在辯方盤問下,否認葉一直關心警務人員的福祉及士氣,其後又指葉曾多次缺席早會。
葉的上司、時任沙田警區分區指揮官馬勝遠供稱,於 2019 年 9 月 6 日在沙田警署內不見葉,懷疑葉在無合理原因下缺席,遂翻查葉過往的紀錄,並調查他逾時工作紀錄及申領津貼。就一項葉逾時工作 9 小時的紀錄,馬供稱「我冇指示過被告喺呢段時間返工」。案件周五續。
現已退休的總督察葉春榮,涉於反修例期間,訛稱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三 (24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時任沙田警署文書助理葉志雄供稱,根據被告提供的資料和指示,填寫逾時工作申請表。而涉案表格顯示,被告 7 次報稱逾時工作,包括超時工作 27 小時及在原定休息日逾時工作 24 小時。
警員黎曉進供稱,為被告申領逾時工作津貼,承認會隨機揀選被告逾時工作的日子填寫申請,是自己準備,被告沒參與。黎又稱,曾獲被告指示「有幾多就 claim 幾多,我根據指示,150 小時係 maximum,我就 claim 150 小時。」案件周四續。
56 歲退休總督察涉於 2019 年 8 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有 7 日超時工作,參與「踏浪者行動」,以虛假文書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 7 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周四(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擬否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把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進行審前覆核,7 月 23 至 26 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另外,辯方申更改保釋條件,讓被告可離港,獲官批准。
辯方指被告不爭議曾申請超時津貼,但強調案發期間不時有示威活動;在緊急情況下,如被告作為高職級警務人員,毋須提前請示上級超時工作,而可在事後取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