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一名 30 歲幼兒工作員被指一周內連環向 6 名兒童施襲,早前承認 6 項虐兒罪,周一(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一年零兩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掌摑、拍頭致撞牆、膠蓋拍臉、強迫餵食等行為,或導致幼童瘀傷、腦部受損,「侮辱成分亦呼之欲出」,質疑其「專業操守水平根本不適宜做兒童工作者」。 對於被告辯稱因緊張和人手不足犯案,裁判官拒絕接納,指她在 7 日內襲擊 6 名兒童,「遠遠超越不能控制壓力的程度」。裁判官又批評,被告用粗野手法對待兒童,「把人當作牲畜的行徑令法庭感到驚訝、厭惡」,「絲毫感受不到被告對兒童的關愛」,甚至惹來其他兒童仿效,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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