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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還押者冒簽令狀 指控受警員襲擊入稟索償 退休婦認兩罪判囚5個月

涉為還押者冒簽令狀 指控受警員襲擊入稟索償 退休婦認兩罪判囚5個月
一名 64 歲退休婦與 33 歲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助兩人入稟向警方索償。4 人被控 3 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退休婦早前承認全部控罪,周三(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本案性質嚴重,監禁為唯一恰當刑罰。就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以監禁 3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兩個月。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指她當時被警方拘捕後獲保釋,翌日即干犯此罪,情節嚴重、目無法紀,以監禁 6 個月作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 4 個月。3 罪部分刑期分開執行,共判囚 5 個月。同案 2 被告另涉「口岸爆炸品案」還押,將於 10 月初就本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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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還押人士冒簽文件助索償 4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1人認罪還押

2男女涉為2還押人士冒簽文件助索償 4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1被告認罪還押
2023 年 3 月至 6 月,一名 64 歲退休婦與 33 歲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助 2 人入稟向警務處索償。4 人被控 2 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四(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處理。退休婦承認全部控罪,還押至 8 月 30 日判刑。

案情指,兩名涉另案還押人士當時希望入稟向警務處索償,稱 2020 年被警員襲擊,而 3 月初為提出民事訴訟的期限。探監時,他們要求認罪婦人助自己處理,而認罪婦人則為他們冒簽,並呈交法庭存檔。辯方求情指,被告常探望還押人士,助其更生,亦獲其中一名受助人家長撰求情信。

辯方又指她犯案僅因臨近入稟期限,「一時心急」,已深感悔疚。翻查資料,本案中兩名正還押人士,為「口岸爆炸品案」的被告,2 人至今已還押超過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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