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21 日審訊,是日下午才開庭。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張於 2021 年 11 月向高院申保釋被拒後,一名警長曾到荔枝角收押所與他會談 6 小時,張翌日向警方表示想為成控方證人,隨後改聘另一事務律師,張確認。
辯方問張,警方是否有邀請張成為控方證人?張回答「並沒有」,並在法官追問下補充,他是讀畢高院拒絕他保釋的判詞後,「自己開始去諗,想講返事實出嚟」。辯方指,在張被落案起訴前,他在錄影會面中均保持緘默,至 11 月與警方會面後才改變主意,決定任控方證人。張否認,並指該次會面主要談論在荔枝角收押的生活。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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