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涉款 4,500 元。其中一名 47 歲工人早前受審後被裁定 3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還押至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斥,被告的行為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就 3 罪判監 6 個月。另裁判官早前裁定被告罪成後,頒令被告須向公司歸還涉案的賄款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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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涉款 4,500 元。其中一名 47 歲工人早前受審後被裁定 3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還押至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斥,被告的行為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就 3 罪判監 6 個月。另裁判官早前裁定被告罪成後,頒令被告須向公司歸還涉案的賄款 4,500元。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其中一名 31 歲工頭和五旬工人早前認罪,獲保釋至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工頭承認 16 項控罪,裁判官李志豪指涉款逾 18 萬元,屬「對其他工人嘅剝削」,又指涉多項罪行,面對「唔係一個短期嘅監禁」。辯方求情指,被告「知道工人賺嘅係辛苦錢,心裏面非常之過意唔去」,並展示他平日買水慰勞工人的單據。 至於承認一罪的工人,辯方稱非主謀,「基本聽佢(工頭)嘅指示,要做乜就做乜」,僅「左手交右手」、無任何得益。裁判官決定先索背景報告,兩人須分別還押至 6 月 23 日 和 6 月 9 日再作判刑。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其中一名建築工人否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志豪指,兩名地盤工人供稱案發時因擔心被解僱,而應「工頭」和被告要求,支付共逾 6 萬元回佣。辯方質疑兩人憂慮僅屬臆測,裁判官則認為,兩人不會無謂地支付辛苦賺來的一部分工資,「工頭」亦不會派遣「不知就裡」的人收取回佣,認為唯一推斷是被告與「工頭」同屬一伙,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須照顧女兒和年長父母,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下犯案。裁判官明言,同類案件均會判處即時監禁,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 6 月 9 日判刑。「工頭」早前已承認 16 項控罪,押後至 5 月 29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