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他們早前共承認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五( 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判囚 5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裁判官溫紹明斥「你哋都用『無知』呢個 term(字眼),但明顯係欺壓嚟 … 『無知』講到話,知識多啲就知道犯法,學識冇咁多就唔知道犯法,好難唔知係犯緊法,自己攞緊著數」。
官指案情嚴重,必須判監,考慮被告有向廉署提供資料,指證涉案另一人,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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