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事件,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法官指林在 Facebook 發帖「渲染黑社會介入」,亦裁斷他入元朗是為蒐集證據作舉報,「借執法機構之手向白衣人包括鄉事派人士下手,打擊對方」,並指林是要打擊「敵人」。
林供稱發第一帖前,看到網上訊息與圖片,顯示穿白衣的人聚集,亦有「一大紮藤條」,加上元朗區議員告知「鄉事吹大雞」,令他懷疑有黑社會參與。記者另翻查監警會報告,警方曾公布有被捕人為黑幫成員,而兩名被定罪的白衣人亦有黑社會成員案底。
至於打擊鄉事派或敵人的裁斷,翻查控方在開案及結案都未有提及這一點,而林的證供、FB 帖文及案發時向閘內人士的發言,都未提及鄉事派或敵人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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