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起訴。其中 6 人否認串謀謀殺、《反恐條例》等可囚終身的控罪;另一人否認串謀眾籌以作恐怖行為。
案件今年 4 月開審,經歷 83 日審訊,3 男 6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3 小時,周四裁定賴振邦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罪成;其餘 6 人全部控罪均罪名不成立(內文附裁決比數及結果),他們逐一離開高院,張俊富則返回荔枝角收押所處理手續後獲釋。
案件將於周五(30 日)處理兩名認罪被告吳智鴻及鍾雪瑩的求情,而賴振邦則於下周一(9 月 2 日)求情。自稱為「屠龍」隊長的黃振強則於 9 月 26 日求情。
【影片】反恐首案|陪審團裁1人罪成、6人無罪 無罪被告陸續獲釋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搜出大批武器,包括手槍、子彈等,事後多人被捕,被指串謀以槍械和炸彈殺警,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起訴。其中 6 人否認串謀謀殺、《反恐條例》等可囚終身的控罪;另一人否認串謀眾籌以作恐怖行為。 案件今年 4 月開審,經歷 83 日審訊,3 男 6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23 小時,周四裁定賴振邦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罪成;其餘 6 人全部控罪均罪名不成立,他們逐一離開高院,張俊富則返回荔枝角收押所處理手續後獲釋。 文字報道:反恐首案|7人被控串謀殺警、《反恐條例》爆炸等罪 陪審團裁1人罪成、6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