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案件周四(7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14 日審訊。 控方結案陳詞指,兩被告沒對死者掟致命一擊,惟按共同犯罪原則,應承擔誤殺罪責。而兩人分別在警誡下和錄影會面中承認現場出現,一人曾討論帶槌,另一人認現場持鋸,有意圖傷人罪亦應罪成。 控方又指,就暴動罪,二人伙黑衣人群持傘折返,向市民掟磚,行徑令人害怕及擬破壞安寧,已構成暴動。案件周五(8 日)續,辯方將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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