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至今逾 5 年半,在首宗白衣人暴動案獲裁無罪的王志榮,被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區院法官葉佐文上周裁定他暴動、有意圖傷人罪成,令王成為第 13 名罪成的白衣人(見內文表)。王周二(8 日)在區院被判囚 7 年,與鄧懷琛一樣成為刑責最重的白衣人。
對於辯方求情稱,王「只係郁咗幾下手」,官稱,王作為白衣人大夥兒一員,無差別對市民作出威脅、挑釁、襲擊行為;並指其角色與同案被告林觀良、林啟明不遑多讓,兩罪均以判囚 7 年為量刑起點,同期執行,亦沒有減刑因素。
翻查判詞,官指林觀良、林啟明涉在元朗站大堂襲擊閘內人,並連同多名白衣人追擊到月台,「延續在大堂般的襲擊,輪流衝入車廂揮棍或擲物來襲擊被困在車廂的乘客。這是喪失理智的另一次無差別施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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