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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7人被控暴動 一人開審前認罪還押 法官問當時攜三角巾用處

11.18油麻地|7人被控暴動 一人開審前認罪還押 法官問當時攜三角巾用處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 7 名男女涉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一人周一(5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前認罪,與早前同案認罪 7 人還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餘下 6 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周二續。

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管有打火機、鐳射筆、黑色三角巾等。法官陳廣池追問,被告當時攜有三角巾的用處,辯方同意三角巾可遮蓋身分,但重申他被捕時沒有使用它遮蓋臉容。辯方又指,被告沒參與或製作汽油彈,案發時只是「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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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5男暴動罪成 判囚4年3月至4年11月 官指性質惡劣

11.18油麻地|5男暴動罪成 判囚4年3月至4年11月 官指性質惡劣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其中 1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而當中 5 男還押至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4 年 3 月至 4 年 11 月。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示威者擲汽油彈及其他破壞行為,對現場人士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風險,損失難以估計,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法官認為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

法官引述求情指,一被告母親患思覺失調,及進行癌細胞切除手術,因應他為主要照顧者而作減刑;亦因各被告候審時積極生活工作、另一被告案發年輕等作減刑。餘下 4 名罪成被告押後至 6 月 8 日求情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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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 3男囚4年半至5年2月、案發時16歲少女判入教導所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 3男囚4年半至5年2月、案發時16歲少女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5 人認罪囚 3 年半至 4 年,餘下 1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 3 人還押至周五(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4 年半至 5 年 2 月,另一案發時 16 歲少女則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示威者擲汽油彈及其他破壞行為,對現場人士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風險,損失難以估計,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法官認為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

法官指,其中 3 人分別在前排與警方對峙、管有索帶及鐳射筆,各加監 3 月;但考慮他們候審時積極生活工作、犯案時年輕及同意大部分案情酌情減刑。餘下 9 名罪成被告分別押後至 6 月 5 日及 8 日求情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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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7人認暴動6.29判刑 辯方:2019年11月是「回歸以來黑暗」日子

11.18油麻地|7人認暴動6.29判刑 辯方求情:2019年11月是「回歸以來黑暗」日子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其中 7 人周五(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還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案情指 7 人逃離現場時被截獲,其中兩人身上管有鉗、鐳射筆等物品。

辯方求情時形容,2019 年 11 月是「回歸以來黑暗」的日子,又指現時香港已「由亂及治,由治及興」,陳詞期間一度哭泣,稱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辯方又提到,另一被告很大機會代表龍舟港隊出戰亞運,但因本案被逼放棄,又為到父親帶著擔憂和遺憾離世,心如刀割。

另有辯方指部分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願將來報效「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及向受影響市民和警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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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3人暴動罪成 被告供稱攝記、戴「PRESS」頭盔 官指沒穿反光衣拒接納

11.18油麻地|13人暴動罪成 被告供稱攝記、戴「PRESS」頭盔 官指沒穿反光衣拒接納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8 人的案件,5 人認罪,餘下 13 人經審訊後, 周六(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罪成。當中 3 人另被裁定管武等罪成,還押至 6 月初分批判刑。

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有被告組成傘陣,與警方對峙,亦有被告逗留暴動現場,以其衣著向其他暴動人士顯示自己是「同路人」,藉自己現身壯大聲勢。

9 名被告作供或傳召證人,以證明自己案發時僅工作、圍觀或被誤認為示威者,官指供詞不可信,拒納眾人證供。一被告供稱是攝影記者,當時戴「PRESS」頭盔,惟法官質疑他沒穿識別記者身分的反光衣,拒納證供,認為他並非以記者身分出現在暴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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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0男女暴動罪成囚45至58月 官盼機構「彈性處理」被告專業資格

11.18油麻地|10男女暴動罪成囚45至58月 官盼機構「彈性處理」被告專業資格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控暴動。被捕者分成多案處理,其中 9 人不認罪受審後全部罪成,另同案一名女護士開審前認罪,10 人周二(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郭啟安稱,本案示威者人數眾多,最高峰達 2 千人,為反修例案中最大規模之一,惟警員僅約 200 人,可謂「以一敵十」。法官又指,示威者攜有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裝備,明顯有備而來,且他們當日投擲至少 200 多枚汽油彈,數量及密度可見非即興發生,而是有周詳計劃。法官斥暴徒自私自利,因個人理念、不滿社會現況而破壞社會安寧,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令市民蒙受無辜經濟損失。

法官稱,要對多名 20 至 30 歲的年輕人判長期監禁,對個人、家庭、社會均屬悲劇,且各被告有獨特家庭背景,惟案例指暴動為嚴重罪行,家庭因素非減刑理由,最後除認罪被告被判囚 45 個月外,其餘 9 人判囚 50 至 58 個月。被告當中,有人為註冊護士及審計員,法官特別提到,希望有關機構可「彈性處理」被告的專業資格、「寬容態度對待犯事嘅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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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28歲男擬認暴動 還押至9.8答辯

11.18油麻地|28歲男擬認暴動 還押至9.8答辯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名 28 歲男子,周二(25 日)在區域法院表示擬認暴動罪,並放棄擔保。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排期至 9 月 8 日正式答辯和求情,被告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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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6歲男生審訊時改認暴動 還押至4.26再訊

11.18油麻地|16歲男生審訊時改認暴動 還押至4.26再訊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6 歲男生原不認罪受審,他於案件表證成立、考慮是否出庭作供期間改認暴動罪,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同意案情。

案情指,被告於逃離現場時被截獲,當時身穿黑衣黑褲,戴上防毒面具、護目鏡、頭盔及手袖等。辯方指,被告案發時 16 歲,沒有案底,即將年滿 20 歲,期望法庭可先為他索取院所報告。暫委法官崔美霞表示,欲待案件裁決後再一併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押後至 4 月 26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同案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則押後至 4 月 25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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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否認暴動 16歲男審訊期間改認罪 准保釋4.6處理同意案情

11.18油麻地|6人否認暴動 16歲男審訊期間改認罪 准保釋4.6處理同意案情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連同同案 8 人於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不認罪受審。

案件周二( 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一名案發時 16 歲男生於案件表證成立、考慮是否出庭作供期間改認暴動罪,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6 日以待控方準備同意案情,並批准各被告續准保釋。

首 4 名不認罪被告已完成辯方案情,餘下 1 名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將擇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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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9人暴動罪成 還押5.16判刑

11.18油麻地|9人暴動罪成 還押5.16判刑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控暴動。被捕者分成多案處理,其中 9 人不認罪受審。法官郭啟安周一(3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 9 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判刑,期間眾人須還押。

法官指,案發一帶非正常狀態,現場猶如戰場,槍聲不絕於耳,控方指一般市民會遠離現場,而部分被告有暴動者裝備。本案有 7 名被告有作供或傳辯方證人,各辯方大狀力陳各人或只是「無辜的過路人」,因混亂而跟隨他人逃走,最終被捕。法官拒納各人的證供,形容他們說法不合理,堆砌謊言,只為掩飾暴動意圖,而控方在本案所依賴和針對各被告的環境證據具壓倒性,產生累積效應,裁定他們全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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