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1.18油麻地|17歲男生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指受幕後推手唆擺 籲被告提供其他涉案人資料

11.18油麻地|17歲男生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指受幕後推手唆擺 籲被告提供其他涉案人資料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營救被警方圍堵於理大內的示威者,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7 歲的男生,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陳廣池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形容,2019 年 11 月香港發生前所未見、嚴重暴亂的「黑暗冰河期」,大批年輕人做出令幾代香港人不解的暴力行為,被告求情信中提到的「社會運動」,從任何角度而言,都是徹徹底底、有組織的社會暴亂行為。

辯方提及被告案發時由另一男子接載到場,並提供面罩。法官關注若說法屬實,「點解幕後推手可以逍遙法外?」問被告是否願意向警方提供該男子資料。法官指,「幕後推手」或「政治販子」在不同平台,推出「圍魏救趙」的主意,他們可能在鍵盤後暗笑,有大批有學歷年輕人響應「入局」。而年輕人缺乏洞察世事的能力,容易受「網軍」影響,一窩蜂跟隨潮流,同輩間推波助瀾,最終墮入泥沼。

Read more

11.18油麻地|14人否認暴動 控方引案例指無清白無辜者會停留現場 辯方指案例不適用

11.18油麻地|14人否認暴動 控方引案例指無清白無辜者會停留現場 辯方指案例不適用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被控在油麻地「圍魏救趙」參與暴動,分拆成多宗案件審理。其中一案 15 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 14 至 24 歲,周五(24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引述案例指,不認為有清白無辜人士會停留在案發現場,又指若辯方可解釋「滿身裝備」的被告為何身處暴動現場,被告必須作供。辯方指,本案部分被告非「滿身裝備」,其中有被告攜帶急救物品,另有被告充其量身穿深黑衣著,無證據顯示曾逃跑或激烈掙扎,強調案例並不適用於本案。

暫委法官劉綺雲押後案件至 4 月 22 日作進一步陳詞,要求辯方列明就控方結案陳詞的爭議部分。

Read more

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遭停車場閘門壓斃 勞工處票控僱主等5公司 押後6.8提堂

油麻地母嬰健康院保安遭停車場閘門壓斃 勞工處票控僱主等5公司 押後6.8提堂
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魏姓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她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落案起訴有關處所的佔用人和死者僱主。

威智護衛有限公司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的傳票控罪;奧雅納工程顧問 、莫特麥克唐納香有限公司、BUILD KING CONSTRUCTION LIMITED、SK ECOPLANT CO., LTD 分別被控 1 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或物質是安全的」的傳票控罪。

Read more

11.18 油麻地|5人認暴動判囚3年半至4年 法官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11.18 油麻地|5人認暴動判囚3年半至4年 法官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其中 18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5 人開審前認罪,周一(1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42 至 48 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案發地點一片狼藉,公共設施被破壞佈滿大量危險品,對現場人士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風險,損失難以估計。法官認為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

法官指,有被告羈押前主力照顧患末期腎病母親,獲額外減刑 1 個月;另 3 人因案發時 25 歲以下,分別獲 1 至 3 個月減刑。同案 13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押後至 4 月 13 日作結案陳詞。

Read more

11.18油麻地|11男暴動罪成囚51月至55月 官指須判阻嚇刑罰 遠高於更生考慮

11.18油麻地|11男暴動罪成囚51月至55月 官指須判阻嚇刑罰 遠高於更生考慮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11 名男子的案件經審訊後,全部被裁罪成。暫委法官徐綺薇周六(11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51 個月至 55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社會出現幾乎無日無之的大型暴力示威活動,須從嚴處理,判處阻嚇性刑罰,遠高於更生的考慮。而本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對比警方 200 警力,人數懸殊。有人組成人鏈傳物資,可見他們有組織、計劃周詳。11 名被告在場支持鼓勵,身穿深黑色衣物,助長示威者氣焰,肆意妄為挑戰警方。

其中被判囚 51 個月的被告,案發時 34 歲,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他生於破碎家庭,不時捱餓受虐打,引致他 19 歲患急性腎衰竭,現時須隔天洗血。法官考慮其身體情況,法外施仁,酌情減刑 3 個月。

Read more

11.18油麻地|10人暴動罪成 9人囚61月至64月 1女判入教導所

11.18油麻地|10人暴動罪成 9人囚61月至64月 1女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 9 人不認罪受審後裁定罪成,周六( 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61 至 64 個月。同案另一 19 歲女子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鄭紀航表示,示威者進退攻守有一定組織,暢順溝通和純熟排陣。警方多番警告下,示威者仍未有收斂,本案暴動在短時間內結束只因警方「智取圍捕」。他指街道滿目瘡痍,形容現場恍如小型戰場,斥被告公然向警方作惡意挑釁和攻擊,沒有受到以往案例的阻嚇,必須重判以示破壞法治和秩序的沉重代價。

鄭紀航指,本案其中 2 名被告管有縮骨遮和望遠鏡,參與程度較其他被告高,判囚 64 個月。翻查報道,此為「11.18 油麻地」同類暴動案中最長刑期。判刑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道別,有家屬相擁而泣,有人抱頭痛哭。

Read more

11.18油麻地|案發時17歲男生認暴動 官索教導所報告、惟質疑延誤認罪

11.18油麻地|案發時17歲男生認暴動 官索教導所報告、惟質疑延誤認罪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營救被警方圍堵於理大內的示威者,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7 歲的男生,周四(9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法官陳廣池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7 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法官關注,被告案發時 17 歲,現已 20 歲,至 2023 年初才打算認罪,若一再拖延後被告超過 21 歲,便不能再索取相關院所報告。法官認為,針對年輕被告而言,辯方團隊應及早採取對被告最有利的做法。

Read more

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罪 6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至少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罪 6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至少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連同同案 8 人於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不認罪受審。

控方周三(8 日)於區域洗法院讀出開案陳詞,指 6 人於當晚被警方圍捕。他們分別身穿或攜有黑色衣物、防毒面罩、護目鏡及手套等,當中一人管有硫磺粉連膠袋。控方指他們並非居於涉案地點附近,而且並無理由到場,認為他們屬示威者一部分,至少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案件押後至周四(9 日)續審。

Read more

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3人被拒保釋 還押4.26再訊

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3人被拒保釋 還押4.26再訊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連同同案 8 人於開審前認罪,案件周二(7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同意案情。

案情指,9 名被告逃離現場時被截獲,其中黃子悅當時戴上防護頭盔、護目鏡、手袖、護膝,攜有生理鹽水等,另有被告被搜出鐳射筆、打火機等物。

區院暫委法官崔美霞裁定 9 人罪成後,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4 月 26 日再訊,該日為不認罪被告審訊的最後一日。法官稱,打算在案件審結後,一同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其中 3 名認罪被告申保釋遭拒,9 人須還押候訊;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則押後至周三(8 日)續審。

聆訊期間,黃子悅的丈夫遲到入庭,黃隨即向丈夫做口型溝通,並作狀鼓起泡腮,黃雙眼一度發紅及用手拭淚。聆訊完結後,眾被告與親友揮手,有親友不禁落淚。

Read more

【影片】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親友法院外送別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她申請撤銷擔保還押候判。 黃子悅早上約 8 時半抵達法院門外,逾二十名親友到場送別。黃與友人拍照和擁抱,又擺出心型手勢拍照,與眾人揮手告別後步入法院。 本案 15 名被告,共有 9 人於開審前認罪,案件押後至周二(7 日)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撮要。 文字報道:11.18 油麻地|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逾廿親友法院外送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