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案發時 20 歲男生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4 年 3 個月,他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周二(3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申請人自行陳詞指,他的母親原審時以辯方證人身分,為其當晚穿著和口罩解釋,而判詞沒拒絕接納其母供詞,認為不能達到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從而令原審法官推論他有參與暴動。
律政司一方同意,判詞字面上沒處理被告母親的供詞,但認為是無關宏旨、毋須駁斥,又指「正常市民不會在恍如戰場的環境出現」。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畢雙方陳詞,拒絕批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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