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23 歲女子指她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現年 60 歲的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7 男陪審團經 3 個半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企圖亂倫、強姦等 8 罪成,並以大比數裁定各一項強姦及猥褻侵犯罪成。被告須即時還押,案件押後 9 月 17 日作求情及判刑,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現年 23 歲女子指她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現年 60 歲的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7 男陪審團經 3 個半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企圖亂倫、強姦等 8 罪成,並以大比數裁定各一項強姦及猥褻侵犯罪成。被告須即時還押,案件押後 9 月 17 日作求情及判刑,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現年 23 歲女子指逾 10 年前(自她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現年 60 歲的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案件周五(12 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四度性侵女兒及與她性交。
被告出庭作供,爭議在錄影會面中遭警長「拍枱」威嚇會傷害他,他為保障自身安全,「作」自己曾性侵女兒,又指「有時我都唔知佢問乜,我咪求其答佢」。
控方指出,被告同時否認女兒指控遭他性侵的 4 次事件,要求他澄清哪些回應屬實,哪些是編作。被告表示因為沒做過女兒指稱的事,所以必須否認,但「我都唔知邊啲真邊啲假㗎,我都係亂咁噏」。
現年 23 歲女子,指她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現年 60 歲的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案件周二(9 日)於高等法院續審。
事主供稱,被告曾數度性侵她,又要求她為自己口交,著事主不要把事件告訴他人。事主終在 21 歲時向母親剖白事件,並報警處理。事主形容,年幼時尚未有性教育,未能理解被告的行為,及至中學時接觸性教育,才明白被告行為不當,「好似有被背叛嘅感覺」。
在辯方盤問下,事主同意被告在 2019 年失去工作前都有照顧家庭,但「對我嚟講佢唔係一個好爸爸」,作供時並一度哽咽。
1 名現年 23 歲女子,被指自 10 歲起,多次在家中遭父親強姦及非禮。其父親否認強姦、亂倫等共 10 罪,案件周一(8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選出 7 男陪審團審理。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女兒 10 至 13 歲時,多次強姦、非禮及與女兒亂倫,女兒 3 年前向母親揭發事件,被告在妻子質問下,稱「我做咗啲對唔住佢嘅事」。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摸女兒的胸部,及與她性交。
2020 至 2022 年間,一名 55 歲男子,被指 6 次侵犯當時 14 至 15 歲的女兒。被告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3 項猥褻侵犯罪,餘下控罪獲存檔法庭。案情指,被告攀上事主的上層床,摸其腰、大腿及胸;又在與家人到酒店遊玩時,趁事主洗澡期間,進入浴室並脱去全身衣服,再用陰莖觸其臀部約 10 次。 事主母親得悉後與被告對質,被告稱已有長時間沒騷擾事主,其母遂報警。警誡下,被告稱自己與妻子不和而轉睡梳化,冬天時因寒冷而不時到女兒床上睡。暫委法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6 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
2022 年 5 月,67 歲的士司機涉嫌趁 14 歲親女睡覺時,拉高其睡裙捏胸。數天後,在爭執下,被告疑用木棍打女兒的頭,又以鐵棍戳她,致她身體數處受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少玲早前裁定他非禮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還押至周二(6 月 20 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求情時,表示女兒誣告他,對此感到失望,又著女兒反省,指若她道歉,會考慮原諒。庭上指,女童的創傷評估報告仍需時間準備,案件押後至 6 月 30 日,被告續還押候判。
2022 年 5 月,67 歲的士司機涉嫌趁 14 歲女兒睡覺時,拉高其睡裙捏胸。數天後,在爭執下,被告疑用木棍打女兒的頭,又以鐵棍戳她,致她身體數處受傷。他否認非禮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2 罪,經審訊後周四(1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暫委法官梁少玲指,即使女童的品行有問題,與被告關係轉差,亦不等於會誣告他,又批評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庭上說法與他在錄影會面所說的有多處差異。法官下令被告還押至 6 月 20 日,以待索取被告心理報告和女童身心影響評估報告。
一名六旬男子被指於 2020 年上旬,三度在香港住所強姦或非禮 19 歲親女,被控 2 項強姦及 1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周二(3 日)抽取 7 男 2 女陪審圑後,周三(4 日)正式開審。 事主 X 供稱,她兩次在家中遭強姦,當時均被父親以「唔畀錢我用」、「抌我去美國」威脅。她之後屈服,兩次都沒避孕措施及被體內射精。辯方質疑,她忘記其中一次被強姦時有否來月經,若經期時發生性行為,「咁咪好『澩嫪』(凌亂、麻煩)」,X 稱「唔記得」;辯方又質疑 X 事後沒求醫,「唔怕有性病?」X 則指「感覺自己無唔舒服,除咗心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