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員進站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7 人被落案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名 被起近時 29 歲許姓男子,周一( 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企圖阻差辦公罪。
案情指,警員於太子站月台制服一名男子時,有示威者拉走該男子,期間許將雨傘扔到追捕警員的方向。辯方求情指,許當日因響警報而下車,沒預謀參與示威,受環境影響,一時衝動犯案,過程中沒打中警員。
辯方又指,許一直品學兼優,畢業後任職精算分析師,今年晉升至助理經理,因本案經歷 4 年煎熬,更有精神創傷,但沒放棄自己,努力更生。裁判官林子康表示,「不得不承認」求情有力,形容許「前途無可限量」,准索背景及社服令報告,但強調仍有可能判監。
另 6 名被告則訂於 2024 年 1 月 25 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全部人均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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