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一名 25 歲男子涉嫌於居住單位內,殺害其 50 歲母親,並將屍體藏到睡房床底數日。男子被控各一項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控方指,將接受被告改認誤殺罪,由於需時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陳嘉信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3 日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11 月,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一名 25 歲男子涉嫌於居住單位內,殺害其 50 歲母親,並將屍體藏到睡房床底數日。男子被控各一項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周一(29 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控方指,將接受被告改認誤殺罪,由於需時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陳嘉信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3 月 3 日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反恐條例第二案首 7 名被告,被陪審團裁定《反恐條例》主控罪全部不成立,其中 3 人交替控罪成立,面對最高判監 20 年的刑罰。案件周五(1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求情,法官陳仲衡押後 10 月 27 日判刑。
控方引述 3 被告心理報告,皆提及對警隊、政府不滿;亦引案例指判刑時需判斷被告對公眾安全的危害。報告指,首被告何卓為重犯機會高,對公眾安全的危害「不容忽視」。何一方則呈求情信指可證其品格「係咪真係壞成咁」,又指他還押期間行為良好。
張家俊一方指張最多是協助角色,負責製造炸彈的搖控。李嘉濱一方則依賴書面陳詞。多名被告申請取回電子裝置、現金及衣物,控方反對,指案件有機會上訴,而物品與案有關。兩名無罪被告另申請訟費,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法律101|何謂交替控罪?是否等於加控?
法官在宣布被告罪名成立後,不時會在判刑前索取報告,例如感化令、社會服務令、精神/心理科、或某些中心/院所報告。究竟這些報告包含甚麼內容?法官是否必須索取報告?最終又是否必須跟從報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