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行人隧道內被搜出噴膠、牆貼紙 工程師罪成判240小時社服令

九龍城行人隧道內被搜出噴膠、牆貼紙 工程師罪成判240小時社服令
2019 年 10 月警方接報到九龍城龍崗道行人隧道,發現貼有涉及反修例運動的文宣海報,追截現場附近多人,其中 27 歲工程師被搜出噴膠、牆貼紙等物品,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還押至周五(16 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

裁判官梁雅忻認為,是次定罪會對被告有深刻影響,但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唔能夠話有好啲(專業)資格嘅人,定罪就會有輕啲嘅刑罰、慘啲」,考慮到被告有遲來的悔意,亦曾還押失去自由,加上身邊人對她有正面評價,決定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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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行人隧道內被搜出噴膠、牆貼紙等 工程師管物品意圖損財產罪成還押候判

九龍城行人隧道內被搜出噴膠、牆貼紙等 工程師管物品意圖損財產罪成還押候判
2019 年 10 月警方接報到九龍城龍崗道行人隧道,發現貼有涉及反修例運動的文宣海報,追截現場附近多人,其中 27 歲女工程師被搜出噴膠、牆貼紙等物品,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她早前否認控罪,周四(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押後至 12 月 16 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須還押看管。

裁判官指,不接納被告所稱,相關物品是當日購買或朋友給予,用來製作「貓抓柱」,又指被告聲稱噴膠是當日新買,但官檢視證物發現並非全新狀態,認為被告無說出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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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2019 行人隧道貼「光時」海報 28 歲女子認罪判 160 小時社服令

涉 2019 行人隧道貼「光時」海報 28 歲女子認罪判 160 小時社服令
3 名女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張貼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不自由 毋寧死」等海報,事隔逾 2 年被起訴。其中 28 歲女文員早前認罪,還押 2 周至周三(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認罪是其最大的求情理由,接受她對事件有悔意。裁判官稱,被告思想成熟、人生經驗多,理應要分清法律界線;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已還押 2 周,相信她經歷短期羈押後,已有深刻警惕和阻嚇,明白在案發時的行為可帶來嚴重後果,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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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

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
2020 年 3 月,一休班警稱發現陸姓男子在沙田一行人隧道內貼示威文宣、上前制服時遭對方踢傷。陸否認刑事損壞及拒捕罪,翌年 12 月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判囚 4 周、向政府賠償 2,800 元。

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周二(25 日)在高等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將在 3 個月內頒下判詞。據庭上透露,上訴人已完成服刑。

上訴方提出 4 項理據,指原審錯誤接納休班警、拒納上訴人及辯方證人的口供,另辨認被告身份時又沒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律政司一方則指,休班警說法獲另一控方證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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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行人隧道貼「光時」海報 27 歲女子不認罪受審 辯方質疑警方捉錯路人

涉行人隧道貼「光時」海報 27 歲女子不認罪受審 辯方質疑警方捉錯路人
3 名女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張貼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不自由 毋寧死」等海報,事隔逾 2 年被起訴。其中 27 歲女工程師不認罪,案件周三(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辯方質疑警員捉錯路人,難以斷定被捕人士曾在行人隧道內出現,警員回應指「以我推算,認為係嗰啲人」,相信被捕人士是由涉事行人隧道逃至世運花園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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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2019 行人隧道貼「光時」海報 28 歲女子認罪還押 10.26 判刑

涉行人隧道貼「光時」等海報 28 歲女子認罪還押 10.26 判刑
3 名女子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張貼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不自由 毋寧死」等海報,事隔逾 2 年被起訴。

其中 28 歲女文員周三(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前認罪,被告求情指,案發至今一直擔驚受怕、感內疚、悔不當初,期望能保釋候判。惟裁判官梁雅忻拒絕,指涉案隧道被大肆破壞,法庭須嚴厲對待,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26 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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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認火炭行人隧道噴「HK 人加油」 違感化令被改判入戒毒所

青年認火炭行人隧道噴「HK 人加油」 違感化令被改判入戒毒所
兩名青年被指於 2019 年 9 月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內,用噴漆噴上「HK 人加油」等字句。二人 2021 年已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惟案發時 20 歲的男生因吸食大麻而違反感化令,周五(23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撤銷感化令,改判入戒毒所。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所干犯的刑毀罪足以判監,而法庭已給予他多次機會,另引述報告指,被告態度迴避,是一名「不受約束嘅年輕人」。裁判官改判被告入戒毒所,又提醒他戒毒後,「好好地重新做人,清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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