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私家醫生於 2022 年 4 月至 6 月新冠疫情期間,被指濫發「免針紙」。其中醫生王秉亮被指發出 6,000 張「免針紙」,被落案起訴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法律 101 文章),案件周四(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以 100 萬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案件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期間,在理大附近開設診所的耳鼻喉科醫生,稱遭警方誤射催淚彈入診所,致起火受損,於 2021 年入稟向警方索償逾 672 萬港元。原告醫生早前要求傳召警務處長蕭澤頤及另兩名警員作供,遭高院聆案官拒絕,他不服決定提出上訴。
案件周四(4 日)在高院處理,法官歐陽桂如聽罷雙方陳詞,押後 7 月底前頒下裁決。原告質疑警方是發射催淚彈的一方,不可能經過 3 年調查,總結不知道是那名警員發射催淚彈,要求蕭澤頤身為警隊之首,親自解釋調查結果;警務處一方則重申警方「根本不可能找出」發射涉案催淚彈的人,亦可能是其他人趁亂撿起催淚彈投擲,認為蕭的證供與案無關。
2016 年,43 歲的鄧桂思因不適求診聯合醫院,被確診腎病,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鄧其後出現急性肝病須換肝,其長女曾提出捐肝,但因未成年被拒;之後有好心人願捐肝,但鄧的肝功能仍轉差,須再接受屍肝捐贈。經歷兩度換肝,鄧延至同年 8 月不治,遺下丈夫及兩名女兒。
醫管局事後調查事件,解釋兩名涉事醫生在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致鄧乙肝復發,而開漏藥因「警覺度不足」;兩醫生除就此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外,警方亦曾進行刑事調查,兩人於 2023 年一度被控誤殺,之後獲撤控。鄧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但因需要等待刑事程序完結,死因庭最後在 2024 年 4 月,即事發近 8 年後正式召開研訊。
經過 13 日研訊,陪審團終裁定鄧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不獲處方抗病毒藥物,致乙肝發作,屬「死於不幸」。由醫療事故發生,至死因庭得出裁決,《法庭線》整理事發經過、後續、以至研訊的過程和結果。於本文,我們先重溫由 2016 年鄧桂思求診聯合醫院,至 2024 年死因研訊召開,這 8 年來發生過的事件。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一),另兩篇: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
鄧桂思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惟兩名涉案醫生一度被控誤殺罪,故延期開庭。兩醫生去年 8 月獲撤控,死因研訊則於事發近 8 年後、2024 年 4 月正式召開。原預料審期 15 日的研訊,最終歷時 13 日,共傳召 15 名證人、涉 38 份文件證據。陪審團終裁定鄧桂思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同時獲處方抗病毒藥物,導致乙型肝炎發作致死,以 4:1 裁定屬「死於不幸」,並向醫管局提出 5 項建議。
15 名證人中,除死者長女外,全部均為醫生,包括兩名涉事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兩名醫生作供時承認「開漏藥」,沒處方抗病毒藥,亦提出解釋,分別稱工作時受影響而分心,及相信上一手醫生已解釋及討論是否處方藥物。
死因研訊主任及涉事醫生一方,亦分別就鄧的肝病傳召專家作供,當中醫生一方傳召的病理學專家,稱鄧更大機會是「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而非乙肝。死因庭因此曾重召已完成作供的專家再作供。最後各專家,包括醫生一方的肝科專家,均認為鄧是乙肝復發的機會更大。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二),另兩篇:
(一)|從「開漏藥」到「死於不幸」 8年來發生過的事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
本案死因研訊共歷時 13 日,至第 10 日已傳畢全部 15 位證人。惟聽取所有證供後,家屬一方仍表示「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死者長女曾明言,希望得悉當時院方為何沒主動向家屬通報情況,「冇人同我哋講呢樣嘢,我哋問佢哋,先公開呢件事囉」。
長女在陳詞時,提及「(醫生)每一個粗心大意所做成嘅傷害,都係關乎寶貴生命」、「時間唔會丟淡一切」,寄語每位醫生「對待每一個病人嘅時候都係認真謹慎」、「唔想再有其他人受呢種痛苦。」醫管局一方則表示,雖然已提出多項改善措施,但必須接受「耐唔耐會有意外」。
另死因裁判官曾在陪審團避席下,就是否應提供「不合法被殺」的選項供陪審團考,邀請三方陳詞。最後官認為,需要將不穩妥的議題抽起,終裁定不會開放「不合法被殺」。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三),另兩篇:
(一)|從「開漏藥」到「死於不幸」 8年來發生過的事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2017 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二(30 日)踏入第 9 日研訊。
來自澳洲悉尼大學的肝臟外科移植專家 Henry Pleass 供稱,醫生分心、開漏藥的情況普遍,澳洲亦有開漏藥而令病人死亡的例子。他又提及,鄧在服用類固醇時,應先接受乙肝病毒載量測試,並認為是一個「標準」做法。肝科專家黃麗虹則在提問下確認,發生本案後,醫管局有指引提及,處方類固醇、抗病毒藥前應先進行乙肝病毒載量測試。
另涉案醫生一方傳召組織病理學專家崔文山早前供稱,鄧較大可能出現「暴發性自身免疫性肝炎」;同樣由涉案醫生一方傳召的肝科專家黃麗虹,以及死因研訊主任一方傳召的組織病理學專家,均認為鄧出現自身免疫性肝炎的可能性低。本案全部證人至此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周四( 5 月 2 日)下午續審,料家屬一方,即鄧桂思長女將陳詞。
2017年,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於聯合醫院覆診後,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惟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其後因急性肝病入院,兩度換肝後,延至同年 8 月不治。死因庭周四(18 日)踏入第四日研訊。
為鄧換肝的團隊成員、醫生馮恩裕供稱,鄧的狀況與慢性乙肝急性發生吻合,又表示其情況並非自身免疫性肝炎。在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提問下,馮同意帶乙肝病毒者服用類固醇,而沒服用抗病毒藥的話,肝衰竭風險會增加;若有服用抗病毒藥的話,乙肝發作的機會則很低。
一名 43 歲男子 2021 年,因胃氣問題到尖沙咀一家醫療中心求診,內窺鏡檢查期間休克,送院搶救後不治。其家屬周一(15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負責醫生及醫療中心涉嫌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及、或合約責任導致意外,向兩方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一名 32 歲男婦產科專科醫生,涉於今年 3 月與另一名男護士在九龍海逸君綽酒店及油麻地管有危險藥物,兩人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等罪,周四(28 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反對男醫生保釋,辯方則提出申請。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聽取陳詞後,拒絕男醫生擔保;同案男護士則准以 1 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在報稱地址居住、每周到警署報到,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案件押後至 4 月 25 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政府化驗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