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兩名前空少涉於 2021 年底從美國飛抵香港後,在醫學監察期間探朋友、外出用膳、購物及取包裹,及後確診感染 Omicron,被控違反防疫規例。案件周二(16 日)續審。 首被告黃昱龍作供時承認曾到訪次被告劉諾宏家中,並送禮物。黃解釋自疫情爆發後,國泰開始裁員,他曾情緒低落,而劉曾開導他,故他探訪及送禮物,強調有助自己的「身體及精神健康」,屬於國泰內部電郵中容許的行為。 劉亦認為與父親到餐廳用膳、到 Apple Store 取電話、送黃搭巴士等行為,同樣與他的「身體及精神健康」有關。二人均不認為相關行為屬違規。 控方質疑,二人的行為不屬國泰發出的機組人員通知書所載的「必要活動」,亦非國泰電郵中有助「「身體及精神健康」的豁免活動,又質疑二人並非真誠地相信可做出相關行為。二人全部否認。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6 日)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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