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7 月本港爆發第 3 波新冠疫情,時任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在其選區內的兆麟苑,向管理公司追問屋苑確診個案及跟進措施,被控違反限聚令,去年被裁定罪成,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上訴方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大廈大堂是公眾地方,又指甄當時正執行區議員職務,在防疫條例下應獲豁免。律政司則指,大廈大堂人流高,除住戶,也有非住戶如郵差等逗留,在疫情下應禁止聚集。法官邱智立質疑,大堂要按密碼方能內進,「唔係閒雜人等入得去」。律政司重申,立法目的是為了防疫情散播。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將另訂日子頒判詞。